高新区板仓工业集中区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书001号
致: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高新区****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修改为: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注册专业:建筑工程;级别:一级或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修改为: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注册专业:建筑工程;级别:二级或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注:请各投标人仔细查阅,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修改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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