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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数据集成与共享平台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徐州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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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
发布时间:**** 16:48:27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徐州市****点击登录查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硬件服务器、网络设备等基础设施的采购,需提供软硬件部署方案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详细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数据迁移、系统部署、培训、试运行保驾及质保期服务。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注:招标人保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遵照执行。

2.2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40天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建设性内容。

2.4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5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备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认证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自****以来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信息化建设开发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仅限于投标人和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业绩,分包性质合同无效);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五年以上软件开发经验,并在国内至少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轨道交通信息化建设开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以合同为准(仅限于投标人和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业绩,分包性质合同无效;如业绩证明资料无法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则还须提供业主出具的任职证明);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7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两家。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伍 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2****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

4.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对应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时间:****至2025年11月21 日;

5.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网址如下:(https:****)。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21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点击登录查看网站(https:****)上发布。

8. 其他

8.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

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徐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联系人:闫士委

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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