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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医院综合楼适老化及监护病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镇江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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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综合楼适老化及监护病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综合楼适老化及监护病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磋商文件,并于****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综合楼适老化及监护病房改造工程;

3.预算金额:580368.72元;

4.最高限价:580368.72元;

5.采购需求(简介):点击登录查看综合楼适老化及监护病房改造工程(详细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D.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响应函第7条);

E.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B至第E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第B至第E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5.供应商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社会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1.如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1)供应商可到点击登录查看(扬中市****

(2)也接受邮箱获取文件,请潜在的磋商供应商将磋商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联系电话:**** 。

3.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没有按要求提供报名登记资料并通过上述途径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5点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采用现场交易模式,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3.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新门诊楼十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具体表述详见文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扬中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扬中市****

联系人:陈静

联系方式:****

八、其他

1.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公告。

2.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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