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1295.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宜秀区。东至独秀大道,西至安庆市供电公司,南至振风大道,北至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5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旅馆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旅馆用地 | 11295.27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7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356 | |||
| 起始价: | 186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2.禁止目前在安庆市****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1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09时30分在点击登录查看(龙山路215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叫价。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安庆市****
联 系 人: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开户账号:****000002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