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92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梅岭中片区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300 | 建筑密度(%): | 10.000< 并且 <35.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9216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6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33|****BA0088 |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 起始价: | 173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宗地编号: | 晋江市**** | 宗地总面积: | 2918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梅岭中片区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200 | 建筑密度(%): | 10.000< 并且 <30.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9187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93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34|****BA0087 |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 起始价: | 386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宗地编号: | 晋江市**** | 宗地总面积: | 518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梅岭中片区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400 | 建筑密度(%): | 10.000< 并且 <23.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51851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88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35|****BA0086 |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 起始价: | 776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宗地编号: | 晋江市**** | 宗地总面积: | 8798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梅岭中片区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600 | 建筑密度(%): | 10.000< 并且 <65.000 |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87984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2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41|****BA0085 |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 起始价: | 16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晋江市P2025—29号、30号、31号、****,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查明竞买保证金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等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成交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认定竞得人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地块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承诺,如竞得该地块,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价格接受主管部门政府指导、监督。 (四)本次拍卖活动晋江市P2025—29号、30号、31号、****的竞买保证金分别为38800万元、19300万元、8650万元、8250万元。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三楼利用管理科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三楼利用管理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6时00分在点击登录查看二楼拍卖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交地方式为市自然资源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2.土地竞买人应同时申请竞买晋江市P2025—29号、30号、31号、****,不能单独申请竞买任一宗土地,4宗地块拍卖时同时叫价,最终由总出价最高者一并竞得上述4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土地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应立即与梅岭街道办事处签订《晋江市****建设项目投资监管协议》。 4.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5.上述4宗地块出让金分期缴纳,第一期应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交出让金总额的50%,第二期应在****前缴交出让金总额的80%(含第一期),余款应在****前缴清。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市自然资源局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市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6.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晋江市P2025—29号、30号、31号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项目总建筑面积的40%以上;晋江市****不设置装配式建筑。 7.晋江市P2025—29号、30号、31号地块房地产销售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7〕159号)要求执行。 8.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1〕57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号)要求,上述4宗用地建设单体质量要求须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9.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75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新建商品住宅建设品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晋江市****
联 系 人:小张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晋江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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