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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5-02-03-1地块交易公告

海南儋州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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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儋自然资公告〔2025〕21号

经 儋州市人民政府 批准, 点击登录查看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宗地坐落 总面积
(平方米)
用途 混合比例
(%)
使用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米)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5-02-03-1地块 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63950.2 三类工业用地 100.0 50.0 ≥0.60 / / ≤40.00 3147.0000 1889.0000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6. 建筑设计要求

(1) 建筑后退红线距离:

退城市****

退用地边界:按批复控规图则规定退线,保证消防环道或通道要求。

(2) 建筑间距:应满足建筑间距规范的要求。

7. 城市设计要求

(1) 工业用地地块应突出统一、现代、高效的景观风貌。

(2) C5 - 02 - 02、C5 - 02 - 03、C5 - 02 - 04、C5 - 02 - 05、C5 - 02 - 06、C5 - 02 - 07 及 C5 - 02 - 08 之间设置弹性道路,建设中结合项目具体需求灵活布局。

8. 其它要求

(1) 交通出入口方位

机动车出入口:东北侧

9. 遵守事项

(1) 持本书委托具有符合本项目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

(2) 本项目涉及消防、环保、文物、林地等问题的,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联系,进行专项审批,通过后才能实施。

(3) 本书附用地界线图 1 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

(4) 本书仅作为规划设计、用地评估依据,其界线坐标不用作土地权属确定、划分的依据。

(二)宗地净地情况:

该宗地已经《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三都镇刺萝地和白坟田坡地段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手续的批复》(琼土环资耕字〔2008〕108号)批准农转用及征收,四至界线清楚、面积准确、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属于政府储备用地;该宗地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条件。经我局核查,该宗地不存在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情况。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三、开发建设要求

(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名称 拟建项目所属产业 投资强度(万元/亩) 年度产值(万元/亩) 年度税收(万元/亩) 达产年限(年)
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5-02-03-1地块 生物医药产业 312 607 31 3

其他准入条件:

(一)乙方取得的上述地块应用于发展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基地项目建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项目发展方案,明确项目名称、产业发展方向、投资强度、设计生产能力、竣工投产时间、产出效益、节能环保等要素。乙方入驻项目须符合《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产业发展要求,同时承诺满足下列要求:

1.项目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开工建设,在获得施工许可证起30个月内建成并通过验收,42个月内全面投产。

2.本宗土地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 30000 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 312 万元/亩)。

3.项目投产之日起,年缴纳税收额不低于 3000 万元人民币(平均每年单位土地税收贡献率不低于 31 万元/亩)。

5.项目投产之日起,3年累计产值不低于 175000万元人民币(亩均年产值不低于607 万元)。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儋州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一)该宗土地用于建设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基地项目,属于生物医药产业项目。该宗地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具备规划报建条件,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入场,8个月内开工建设,38个月内竣工,42个月内投产。

(二)该宗地在约定投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312万元/亩)。项目投产后,3年累计产值不低于175000万元人民币(亩均年产值均不低于607万元)。项目达产后,年缴纳税额不低于3000万元(平均每年土地税收贡献率不低于31万元/亩)。

(三)该宗地建设严格按照省装配式相关要求执行,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如造成地块闲置的,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处置。

(四)申请人拟成立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四、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独立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

2.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申请参加竞买者须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

3.同一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具有下列行为的独立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挂牌出让活动:

1.在儋州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至今尚未付清的;

2.在儋州市范围内有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未及时纠正的;

3.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和被税务系统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法人和个人。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三)竞买申请方式。

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本次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 ****08时30分 至 ****17时00分 (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挂牌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应在网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17时00分 。

(五)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 ****08时30分 至 ****17时30分 。

五、挂牌报价时间及网址

(一)挂牌报价时间为: ****08时30分 至 ****10时00分

(二)挂牌网址:网上交易系统(http:****:9002/)。

(三)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挂牌活动自动结束;有竞买人报价,网上交易系统限时5分钟在线询问,有竞买人在此规定时限内表示愿意参与网上限时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以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报价截止时如有人报价,交易系统限时5分钟在线询问是否有人愿意竞价,如有人竞价,以价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

(三)竞买人可使用银行保函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纸质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局。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手册,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七、风险提示

(一)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或360安全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价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系统接受将即时公布,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以免因网络延迟等造成网上交易系统无法接受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等结果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咨询方式

(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 翟先生;段女士 。

联系电话: ****;****; 。

查询网址:https:****:****、http:****:9002/。

(二)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咨询电话:****、****。

证书驱动下载网址:www.hndca.com。

(三)数字证书绑定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咨询电话:****。

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可查看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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