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育英小学一批报废资产整体转让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 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本次整体转让的一批报废资产,现存放于:太平大街2号,具体标的详情咨询转让方。 | |||
| 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一批报废资产 | ||||
| 转让底价 | 600元 | ||||
| 报价情况 | 报价金额 | 600元 | 现场报价日 | **** | |
| 报价机构 | 哈尔滨佳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
| 报价金额 | 500元 | 现场报价日 | **** | ||
| 报价机构 | 河北省芯力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 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28606C 法定代表人:郑赫 经济类型:行政事业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市道外区财政局 批准文件及文号:《进场交易通知单》【2025】0030 | ||||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涉及报废物资回收、再生物资回收、电器回收等。 3、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4、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如意向受让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6、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标的交割 | 1、本次转让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决,与点击登录查看无关。 | |
|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等。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 报名时间 | **** 09:00 至 **** 16:00 | ||||
| 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 交易保证金 | 一、交易保证金:600.00元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50元 |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 09:00 至 ****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 竞价结束 | 1、此项目的服务费收费比例以此为准:报废车辆转让项目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款的5%进行收取;其余项目成交金额在10000元(不含)以下的,不收取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上的,按照成交金额的5%收取服务费。上述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如系统提示的服务费与实际服务费不一致的,以我公司通知为准。 2、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算价款过程中冲抵标的部分成交价款。 3、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成交价款和服务费,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受让方为法人的须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至哈交所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4、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签订《标的交割单》,并按约定时间对标的进行交割。标的报废完毕后,受让方应当向哈交所出具报废国有资产回收证明。 | ||||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哈尔滨市****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姬女士,****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
| 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 |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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