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39亩,总建筑面积87463.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354.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109.11平方米。主要建设6栋-2+18F、2栋-2+17F剪力墙结构(装配式)回迁住宅楼,1栋3F(部分2F)装配式框架结构配套建设日间照料等公建,以及地下储藏室、地下车库,硬化、供电、供热、消防、给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邢台市****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评标专家现场查询) 3.4财务要求:提供 3 年(2022-2024 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 3.5其他要求:(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附件人员配备标准。配备≥12人,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5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有在监工程; 3.7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7.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附件人员配备标准。配备≥12人,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5人; (三)其他 3.8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特别提示: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及评审过程执行“双盲”评审以及分散和远程异地评审政策,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以及分散和远程异地评审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樊磊,联系电话:**** 是 是 0  |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