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上海市**** |
| 出租底价 | 987.401万元/年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13526.04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出租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77855 |
| 租赁期限 | 15.5 |
| 租赁期限单位 | 年 |
| 租赁面积说明 | 房产证面积14351.97平方米扣除已被拆除和征收的面积1095.93平方米 |
| 租金调整方式 | 涉及 |
|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 | 从免租期届满次日开始,第1-3年每年租金为本次出租实际成交价,第4-6年年租金在第1-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增长3%,第7-9年年租金在第4-6年年租金的基础上增长3%,第10-12年年租金在第7-9年年租金的基础上增长3%,第13-15年年租金在第10-12年年租金的基础上增长3%。 |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是 |
|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 | 6 |
|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 月 |
| 租赁用途 | 其他 |
| 租赁用途其他说明 | 酒店或公寓及配套 |
| 资产概述 | 1.本次出租资产为点击登录查看持有的上海市**** 2、标的出租期限为15.5年(含装修免租期6个月),出租标的起租日为标的交付日,在起租日开始后的6个月为装修免租期。从免租期届满次日开始,第1-3年每年租金为本次出租实际成交价,第4-6年年租金在第1-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增长3%,第7-9年年租金在第4-6年年租金的基础上增长3%,第10-12年年租金在第7-9年年租金的基础上增长3%,第13-15年年租金在第10-12年年租金的基础上增长3%。 3、标的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承租方应在《租赁协议》(见附件)签订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将首期租金与履约保证金(押金)一并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标的履约保证金为实际成交价的前3个月租金之和(不计息)。以后每期租金,承租方须提前10个工作日一次性全额支付下期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租赁协议》中约定。 4、出租标的部分为租赁状态,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如与公告中披露的面积不同,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在申请承租登记前须根据标的情况自行踏勘现场,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住房租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物品;不准用于产生噪音、油烟、粉尘、污水排放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出租用途为酒店或公寓及配套,不准用于从事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所不允许的相关经营行业项目。 2、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出租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并与出租方签订《现场勘查确认单》。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为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出租标的的现状、范围、面积,并认可承租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出租标的内原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改造、维保、更换等工作、责任和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供水、供电、燃气、污水排放等进行扩容、增设、改造,必须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出租方将予以协助,相关费用和申请、审批、报备、施工等工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承租方不能取得相关部门扩容、增设、改造等许可,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出租标的部分面积现处于出租状态,已出租面积共计约4496.01㎡(含楼顶电信设施60㎡)。已租赁详情参见前期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出租标的移交时按现状进行移交。自出租标的移交之日起,承租方须按出租方与现承租方租赁合同的约定,承继其中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5、为保证租赁的整体性: (1)如本次出租标的的承租方不属于已出租部分区域的承租主体之一的,则本次出租标的的承租方须自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按《租赁协议》约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承租方须在标的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出租方及已出租部分区域租赁主体间的三方协议签订(出租方将予以协助),由承租方概括承受已出租部分区域租赁合同项下原出租方所有权利与义务; (2)如本次出租标的的承租方属于已出租部分区域的承租主体之一的,则自《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本次出租标的的租赁双方权利义务按《租赁协议》约定履行;同时租赁双方确认,如本次承租方与已出租部分区域租赁合同的租赁主体存在重合的,则自本次出租标的《租赁协议》签订日起,双方前期已签订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前期已签订的租赁合同项下租赁费用等据实结算。同时,本次出租标的承租方仍须在标的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出租方及其他已出租部分区域承租主体间的三方协议签订(出租方将予以协助)。 6、在租赁期间,租赁标的装修、装潢,外立面改造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须按照《上海市**** 7、承租方在房屋装修前,须向出租人提交书面装修、装潢等方案,并得到出租方的同意,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出租标的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出租标的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协议期满或协议解除后,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承租方须保障标的主体建筑的完好性,出租方予以验收后退还押金。 8、租赁期内,承租方可根据经营情况享有部分转租权,但转租的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 9、古井集团下属白酒产品如需在出租标的内展陈宣传等事项,承租方承诺优先安排,积极配合。 10、租赁期内,承租方须安全、合理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损坏、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者改动租赁房屋承重结构,不得私拉乱接水、电、燃气管线。 11、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内存放物品的财产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12、租赁期内,承租方须遵守出租方有关安全管理规约,不得任意弃置垃圾、超标准排放污染物或者产生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公共通道、高空抛物或者实施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13、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出租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14、在租赁协议终止、解除或归于无效时,承租方应在移交出租标的前自行清退租客或其他使用人,确保出租标的移交时权利义务清晰,不存在第三方对该出租标的主张权利,出租标的内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电梯、消防等基础设施设备均可正常使用,确保返还的出租标的,出租方可以即时投入使用或转租他人,如出租标的返还后因未能清退租客或无法满足即时投入使用、转租而导致出租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关损失和责任。 15、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租金不得由他方代交。 16、意向承租方勘查现场须提前与出租方联系登记,现场勘查联系人:田工,联系人电话:****。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提出承租申请,办理线上报名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办理线上报名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承租申请材料: (1)《承租申请书》; (2)《现场勘查确认单》; (3)意向承租方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单位同意承租的批准文件; (4)意向承租方在竞买报名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其在“皖e云”平台注册时确认的存管银行账户,操作路径:皖e云——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不计息),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评审资格; (5)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结合综合评审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下材料意向承租方须按《竞租文件》(见附件)上的格式制作并以密封形式装订,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1)一次性报价文件; (2)意向承租方提供至少一个正在管理(含委托管理)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物业项目,该物业项目须有酒店或公寓业态(自持管理的物业项目须提供产权证明材料(租赁经营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装修合同或其他可以证明管理业态及面积的材料、物业现场照片;委托管理物业项目须提供委托合同或其他可以证明管理业态及面积的材料、物业现场照片);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注册资本实缴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相关证明材料(工商信息查询单或验资报告等可以证明实缴金额的证明材料); (4)意向承租方根据本出租标的体量及区位情况,结合标的的定位,制定酒店或公寓等经营规划及团队配置方案。 以上材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制作要求详见《竞租文件》、《综合评审说明》(见附件),《竞租文件》共8份,正本1份,副本7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应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地标明“上海市**** 3.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递交的上述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4.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结合综合评审方式确定承租方;如产生一个意向承租方,且其提交的《竞租文件》符合公告要求,在不改变承租方各项报价及承诺的情况下,采取协议方式撮合交易;如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承租方,依据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承租方。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得分的,则根据价格优先、意向承租方运营经验得分优先、意向承租方综合实力得分优先、递交保证金到帐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5.意向承租方最终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递交的保证金可直接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6.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由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据《租赁协议》的约定结算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 7.承租方自《竞租结果通知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租结果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协议》。 8.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出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未按公告要求提交一次性报价文件及参与综合评审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租结果通知书》和《租赁协议》的; (4)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材料经查实确认为虚假材料的。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备酒店或公寓等相关行业经营管理经验,具有与本次出租面积相匹配的物业管理能力。截至本项目挂牌截止时间,承租方须至少具有一个正在管理(含委托管理)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物业项目,该物业项目须有酒店或公寓业态。 3、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截至项目组织评审当日或资格审核当日,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受惩黑名单)。以项目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4、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注册资本实缴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承租方应在《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将首期租金与履约保证金(押金)一并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其他竞价 |
| 其他竞价说明 |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结合综合评审方式确定承租方;如产生一个意向承租方,且其提交的《竞租文件》符合公告要求,在不改变承租方各项报价及承诺的情况下,采取协议方式撮合交易;如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承租方,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承租方。 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得分的,则根据价价格优先、意向承租方运营经验得分优先、意向承租方综合实力得分优先、递交保证金到帐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 保证金金额 | 50万元 |
| 不动产 | |
| 类型 | 其他 |
| 出租标的地址 | 上海市**** |
| 出租用途 | 其他 |
| 租金支付方式 | 标的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承租方应在《租赁协议》(见附件)签订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将首期租金与履约保证金(押金)一并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合肥市**** |
| 公示附件 | 承租申请书.pdf竞租文件.pdf综合评审说明.pdf租赁协议.pdf |
信息来源:https://ggzy.hefei.gov.cn/jyxx/002003/****/****/62dd3cf5f6b****bf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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