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选管委会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及委属各部门法律顾问选聘程序,合理控制法律服务机构数量及成本,提升法律顾问团队服务效能,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现将通过比选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管委会常年法律顾问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
1.对管委会的重大招引、重要项目、重大决策、重大涉法事务等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2.协助处理信访和上访中的法律问题,参与有关事项的法律风险评估;
3.协助实施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的处理;
5.参加需要法律顾问列席的会议,并根据安排就会议内容发表法律意见;
6.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法律咨询;
7.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服务;
8.代理一定数量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案件;
9.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参与处理的事项。
(二)服务周期
2年。
(三)服务方式
以“常规服务+专项服务”的模式进行。常规服务即为第(一)项“服务范围”中内容,专项服务主要是在办理超过“服务范围8”外的管委会重大诉讼或非诉讼案件时,与律所以个案的形式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单独支付办案经费的方式进行。
三、法律服务的基本要求
(一)中选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保证按照服务内容的要求工作,履职尽责;
(二)中选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保证对委托的重大事项,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中华全国律协《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执业规定。
四、法律顾问费最高限价
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年。
五、参选律师事务所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
(二)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四)无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情形;
(五)无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情形;
(六)无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情形;
(七)无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八)常年法律顾问团队不得少于3人,其中至少一人取得律师执业证5年以上,其他成员取得律师执业证3年以上;
(九)参选律所及律师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六、参选报名
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比选的单位请于****至****(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到点击登录查看进行现场报名。地址:遂宁市****
七、比选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资料(加盖公章)
(一)报名委托书;
(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并提供原件以供查验;
(三)无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情形的承诺书(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四)无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情形的承诺书(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五)无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情形的承诺书(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六)无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情形的承诺书(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七)参选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并提供原件以供查验;
(八)参选律师出具未因违反律师法而受到行政处罚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八、比选评审
(一)比选时间:11月10日上午9:30(如时间需变更将另行通知)
(二)比选地点: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会议室
参加比选的资料必须在比选评审前送达点击登录查看,逾期送达的参选资料不再接收。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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