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芦村一号煤矿临时排矸场治理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自愿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3 财务要求:提供 2022 年至 2023 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业绩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1 份(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信息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1 月 03 日至 2025 年 07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份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6.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延安市****
联系人: 贾琼 (接受异议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延安市****
联系人:刘书荣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