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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190,233.1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工程周期:30日历天。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30日历天。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11179.44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否 工程图纸: |
拟将AB门建筑防水 设施进行升级改 造。 |
1 |
174,636.42 项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本项目的不可竞争费用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1179.44元),供应商报名报价即视为响应不可竞 争费用。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完毕后提供相应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如系统报价与所提供的材 料不一致,以系统报价为准。 |
2 |
供应商报名报价时请认真阅读附件(其他材料),该附件为项目需求书,供应商报名报价即视为响应需求书 的全部条款。 |
3 |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条件,并如实提供自身信用记录信息,在系统对 应的附件栏中上传公司信用良好承诺函(格式自拟),不得对相关失信行为进行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如 核实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上报处理。 |
4 |
请在资质附件栏上传相应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限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 可证、有效期限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分支机构参与竞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5 |
中标后供应商须提供工程量清单明细表,如无法提供,则按照弃标处理。 |
6 |
项目施工水电费由中标方支付,费用按结算金额的0.3%计算,并在验收通过、支付结算金额时扣除水电费 再支付。 |
7 |
6.1工程所需材料,需经采购方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材料及设备由中标方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6.2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场合格证明。如采购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或检验需要,中标方应送样进行检验,检 验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应包含或平摊到报价文件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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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5.1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该合同价款包括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合同规定服务内容、采 购需求书规定服务内容的全部内容,对于未实施的工程量,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5.2中标方所编写的综合 单价及总价在合同期内,不因由于施工人员工资、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材料差价等引致的价格波动而调 整,也不因交通管制、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二次搬运、成品保护、配合服务、临时赶工等情况可能引 致的费用调整,并已充分考虑了其他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5.3中标方须负责报价的综合单价 以及总价的准确性及错误估计所引致的损失。任何报价时的估算错误和漏项,一律由中标方承担,合同价 不会因为中标方的设计问题、估算错误和漏项而做出调整。 5.4合同价格调整范围:(1)设计变更和现 场签证(暂估价项除外)增减经费经采购方和中标方双方确认后实施。(2)采购方以暂估价(项)形式 列出的。 |
9 |
7.1中标方在施工期间因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本单位相关的制度要求。 7.2中标人应对其因履行合同安排的所有人员购买足额且 适配的商业保险,并对上述人员承担全面管理责任。无论是中标人或中标人员在履行合同或其他行为导致 自身人身伤残伤亡(含猝死)、第三者人身伤残伤亡、财产损失损害,亦或是致使采购方遭受实际损失 等,均由中标方及涉事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赔偿,采购人有权就自身所受全部损失向中标人员进行追 索,且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此外,中标人及其人员若有违法违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 涉事个人及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3由于中标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 范、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中标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施工期间现场所有的 生产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7.4中标方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范围内的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设 备、材料的提供及施工。 |
10 |
4.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 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4.2由于中标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3自 竣工验收日起计算,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工艺及材料质量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采购方应书面 通知中标方并约定时间进行维修。 |
(五)竞价公告时间:**** 10:22:48 ~ **** 00:00:00(六)供应商报名时间:**** 10:22:48 ~ **** 00:00:00(七)供应商报价时间:**** 09:00~16:00
(八)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5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
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
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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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
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
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
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
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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