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货场街(仓顺南路-仓盛路)道路工程
2.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
3.项目规模:货场街(仓顺南路-仓盛路)道路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
4.服务内容:本项目涉及的全部检测项目。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工作完成之日止。
6.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同时包括:市****
7.报名方式及时间:公开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出日至****下午15时前报名,报名时需同时提交加盖公章(鲜章)的下述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8.最高限价:按照《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2002版)》规定的收费标准不超过50%取费。最终结算金额以石家庄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或相关评审机构审核结果为准。如超出10万元以10万元计取。
9.联系方式、报名地点
(1)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2)地址:兴石广场2号楼13层
(3)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4)联系电话:****
10.比选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由点击登录查看选出3名评委会委员。
11.比选文件的编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资质证书;
(4)报价单(详见附件1);
(5)拟投入项目人员表(详见附件3)、人员证书复印件;
(6)业绩(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7)工作方案
以上资料均须清晰可辨,逐页加盖公章(鲜章),一式两份。分别装订成册并封袋密封。封袋上应写明建设单位名称、参选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必须在骑缝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章。参选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比选文件,其比选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参选单位。
12.评分方法及业绩要求:
本次比选综合评分法:报价70分,服务方案10分,其他评审因素20分。综合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中选。
一、报价得分70分
(1)所有比选报价相加平均后为基准费率。
(2)报价等于基准费率的为70分,高出基准费率1%,减0.4分,低于基准费率1%,减0.3分。
二、服务方案得分10分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5分) |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4-5分 ②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2-3分 ③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1-2分 |
| 服务承诺 (5分) | ①承诺内容符合项目需要,无重大漏项,合理可行:4-5分 ②承诺内容部分符合项目需要,基本合理可行:2-3分 ③承诺内容脱离实际或可行性差:1-2分 |
三、其他评审因素得分20分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类似项目业绩(10分) | ****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每具有一个类似检测业绩加5分,最多得 10 分。 |
| 项目拟派人员(10分) | 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人员资格较高(8-10分);各专业人员配备基本齐全,人员资格一般(5-7分);各专业人员配备一般,人员资格较低(2-4分) |
13.付款方式:
具体事宜于签订合同时约定。
14.监督方式
全程视频录像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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