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转运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改造部分
(招标编号:HNZF2025-B58)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衡山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转运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改造部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29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改造内容包含城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衡山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转运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改造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衡山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转运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改造部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团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主要类型专业)且/(非主要类型专业)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3)团不要求 □要求,具有/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5 款要求。
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入围业绩要求:
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施工业绩。
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施工业绩。
注 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 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 3 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 5 年。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4 款。
4、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11 日 08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0734 -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衡山县****
联系人:廖文敏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兆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衡阳市****
联系人:易畅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