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溪湖区****
澄清与修改文件第1次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
| 监督部门 | 本溪市**** | 项目来源 |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徐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 |
| 标段(包)名称 | 2025年溪湖区**** | 标段(包)编号 | ****001 |
| 原开标时间 | **** 09:00 |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 | **** 09:00 |
| 文件澄清与修改 其他内容 | 1、取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中的“其他要求”内容,投标单位无需提供。 2、对投标函附录进行了修改,以本次澄清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资质和证书及对注册建造师的要求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项目对项目经理的要求只需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即可。 4、招标文件与图纸、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均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投标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要求的编制投标文件不得修改,如有任何不满足要求的有可能导致废标。 5、对评标办法进行了修改,以本次澄清文件为准。 6、开标时间变更为****9:00时 | ||
|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 | 薛春阳 |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联系电话 | ****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