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采购行为,确保采购项目的专业性、合规性和经济效益,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遴选:
一、项目概况(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
2、项目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赣东大道421号)
3、项目内容:
|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 | 三 | 年 | 详见(三、服务内容) |
4、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入库代理机构:5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该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
1)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已在抚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目录内。(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单)
三、服务内容
①协助组织前期技术参数论证、各种审批论证及申报等工作;提供并及时回复采购人招标前期的咨询服务以及配合相关资料的收集、查找;
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采购人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全过程的招标、采购,包括:拟定和发布招标公告,拟定和发售招标文件,协助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审核投标人资格、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拟定评标报告和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经征询采购人意见对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作出答复,拟定和发布中标公告,督促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招标备案资料的归档整理(纸质资料、电子资料各1份)等;
③按照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报告、采购需求调查报告、采购实施计划报告等;
④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业务培训、法律咨询、问题解答等;
⑤与招标采购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报名人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需包含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内容);
2、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已在抚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目录内。(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名)
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清晰)
五、报名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制。
2.报名时间:****至11月6日止,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招采办(行政楼403)。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报名截止次日,采购遴选文件将发送至报名时所留的邮箱。开标时间在文件内通知。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