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将点击登录查看市直公办高中学校教室摄像头采购安装具体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庆市直公办高中教室摄像头采购安装项目
二、项目地点
安庆市直公办高中各年级教室
三、项目内容
1.为点击登录查看直属高中每间教室配置一台1080P高清广角摄像头,安装固定于教室班班通设备上方。
2.摄像头需与安徽省教育厅巡课系统对接,系统内可清晰全面观看教室内全体学生上课情况。
3.自安装完成后,产品质保期不少于3年。
4.项目涉及学校及班级数量见附件1。
5.项目所需产品数量、参数见附件2。
四、最高限价、资金来源、采购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10万元,为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询价。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报价方式
报送的总价不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包括完成报价文件中所承诺的有关服务计划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有关要求
1.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供应商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3.供应商应就本项目清单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具备相应资质、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足够的人员以完成此项工作。
4.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厂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说明书、配件等。单价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
5.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必须同时报单价和总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含设备、安装、调试、培训、运费、税费、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本次采购预算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单价或总价有漏项的、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均为无效报价。
6.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约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7.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供应商应对服务单位负有保密责任。
9.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供应商如不按以上要求,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1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本项目响应文件即不可撤回。
七、成交原则
1.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询价小组按照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名后,实时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2.询价小组查询排序前三名的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不得将其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依序递补,并再次对递补的供应商进行信用核查。
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报价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询价小组确定满足此次询价公告要求的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最低且相等时,则由询价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八、重要约定
1.合同履行。中标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一日内,到我局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正式履行,2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所有内容。
2.验收评估。成交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货物完好,配件齐全。我局将项目进行验收,如整体符合规范要求,据实结算费用。
九、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庆市****
联系人:斯主任,联系方式:****。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无效
1.无单位印章的。
2.逾期未送达的。
3.不符合本询价公告要求的询价文件为无效询价文件。唱标表和询价文件内容不一致,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4.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供应商受到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其响应无效。
十一、监督方式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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