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严禁同一实际控制人以不同法人的名义或互为法人名义同时参与同一品种(标段)商务活动。
2.严禁相互持股、互为“董监高”参与同一品种(标段)商务活动(国有大型企业除外)。
3.被认定有围标串标(陪标)行为的竞价参与人,其报价无效并扣除竞价保证金,同时在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曝光。
4.投标人弄虚作假、在开标后撤销报价文件、中标后无故不签订合同,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退出或永久禁入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的处罚;给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和法律责任。
福利公司长材加工车间天车维修公开竞价
发布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有效期至:****14时00分
1.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因生产需要,需对福利公司长材加工车间天车维修公开竞价,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2.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福利公司长材加工车间天车维修公开竞价。
2.2 项目编号:****
2.3 采购范围及内容:
|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技术标准(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控制价/不含税单价(元) | 交货截止日期 | 备注 |
| 1 | FQJB000503 | 天车维修 | 详见附件 | 项 | 1 | 9000 | 合同签订后5日内 | 设备的质保期为 1年,质保期由设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起。质保金建议为总金额的5%。 |
2.4 供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
2.5 最高限价:9000元(不含税)
2.6 成交原则:符合竞价条件,满足技术要求,低价排序第一者为成交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资质要求:标的物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报名时请严格按照资格要求上传资质文件,资料上传不全,可能导致资格审核不予通过无法参与竞价。
4.报名及竞价
4.1 凡有意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均可在公告期间于河南钢铁集采平台报名递交资质文件。
公告、报名时间:****至****14时00分。
本次投标在河南钢铁集采平台进行,河南钢铁集采平台网址:
https:****:4443/;
供应商准入、报价、操作手册等见网站上方帮助中心。
4.2 本项目为资格前审,资格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组(评标委员会)负责。
4.3 文件获取
本次竞价文件售价为0元/每套,售后不退。
4.4 竞价开始时间:****15时00分
4.5 竞价时长:60分钟。
4.6 报价方式
竞价时间内最多可报价5次,每次报价不得高于自己的上一轮报价。
5.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5%收取,附企公司现有已缴纳保证金的合格供应商不再另行收取,凡属供方原因给需方造成安全、生产、质量、设备等事故的,供方赔偿需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主要合同条款
1、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照行业标准及甲方使用要求(技术协议)执行。供方要随货附带符合国家规定和甲方技术要求的各项检测报告(加盖公章)。
2、货款或服务费用支付:执行安钢集团财务部有关规定,货到验收合格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甲方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货到验收合格结算后付合同金额95%货款,质保期1年,质保期由设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起,期满无异议付剩余5%质保金,货款以现款方式支付。
3、责任追究:凡属供方原因给需方造成安全、生产、质量、设备等事故的,供方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增加的生产成本、采购替代物的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河南钢铁集采平台:https:****:4443/
:http:****/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业务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通用桥式起重机维修技术要求
现有QC32/5-27.5/A6型通用桥式起重机1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存在安全隐患。
一、维修项目
1、小车运行时出现啃轨,小车车轮组及轨道磨损严重,经技术人员现场检查,需要对小车车轮组(主动、被动车轮)进行更换及轨道调试;
二、技术要求
1、小车经更换及轨道调试后,应消除运行时啃轨现象;
2、小车满足正常生产运行要求;
3、设备参数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主动车轮组 | L758G/440 | 车轮材质65SiMn、加厚铸钢角箱、车轮轴44Cr调质处理 | 台 | 1 | 预装联轴器,含安装 |
| 2 | 被动车轮组 | L759G/440 | 车轮材质65SiMn、加厚铸钢角箱、车轮轴45Cr调质处理 | 台 | 1 | 含安装 |
三、质保服务
1、质保期内供方应派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2、保质期内供方保证对所提供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3、设备的质保期为 1年,质保期由设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起,质保期内,供方保证按标书承诺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条款履行责任,设备如有制造维修调试质量问题,供方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 24小时到达事故现场,无偿负责恢复设备运行。
4、质保金建议为总金额的5%。
四、其他要求
1、本次维修服务含设备的安装、维修和调试,本服务为交钥匙工程,维修完成后,供方应保证起重机满足生产时调运功能的正常使用。
2、维修所需材料、人员和各种设备(如运输车辆、吊装机械等)均由供方提供;
3、投标前,供方需到维修现场实地勘察了解现场情况,如因不熟悉实际情况造成损失或影响供货,由供方自行承担,联系人:李昊,联系电话:****;
4、设备维修时供方应派出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 2名以上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和维修,并负责解决设备在维修调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相关费用由供方自理。主要工作有:
① 维修前的技术交流;
② 处理维修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及质量问题;
③ 当因供方设备问题需进行返修时,需方协助联系提供水、电、气源、起吊运输和加工设备,费用由供方承担;
5、维修服务中,因供方原因致使设备损坏所造成的损失,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6、中标单位需向需方属地单位提供本单位委派维修、调试人员工伤保险资料,或不低于1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资料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7、所有设备维修应符合需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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