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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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二次装修工程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泉发改
审(2013)104 号、泉发改审(2012)246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筹措,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 169.1331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其他(房建);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为
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的规定: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本项目工程造价 169.1331 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
单项合同金额<300 万元属于小型工程,本项目工程造价 169.1331 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
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
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 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 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 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 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 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 纳税义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03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通过泉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 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 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 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 年 11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 1 标段叁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电子
保函形式;④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闽建筑【2022】4 号)。 6.4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任选
其中一个账号)帐户名称:永春县****
支行 帐号: ****66660 帐户名称:永春县****
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帐号: ******** 帐户名称:永春县****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账号:********。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
明 (标准格式:永建招备[2025]1-23 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 11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前使用本单位 CA 证书通过泉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永春县,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
电 话:****,传真:\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永春县****,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163.com
电 话:****,传真:****
联 系 人:王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
联系电话:**** ****(FAX)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春县****
地 址:永春县****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永春县展览城二楼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