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口岸经济区****
(招标编号:HNWD - EBA - I25003)
一、内容:
株洲口岸经济区****
各潜在投标人:
问 1:(1)招标文件第 9 页和第 16 - 18 页中列明“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或盖章确认,下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而铁路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即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和初步验收报告,且只有验收组成员签字,没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请问:铁路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是否提供静态验收或动态验收或初步验收报告即可?
答:铁路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可以是初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问 2:由于铁路工程合同模板中除合同金额外,不会注明具体的其他项目指标,如铁路工程等级、铁路长度等。请问: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有建设单位盖章)”是否可作为业绩指标认定资料?
答: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中的相关指标在竣工验收等资料中无法体现的,可以用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作为业绩指标认定资料。
问 3:招标文件第 16 页“第一加分业绩为:近 5 年内,完成过一个铁路工程铁路工程等级为不低于Ⅳ级且铁路长度不少于 1.07 公里的铁路工程”,请问高速铁路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要求。等级按《铁路线路设计规范》(TB10098 - 2017)相关条文确定。
问 4:招标文件第 7 页、第 8 页要求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均需具有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请问桥梁工程、铁路工程、铁道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是否满足要求?如不满足,请明确具体哪些专业满足要求?
答: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铁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交通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机电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铁路电气化工程、铁道工程、机械工程、铁路通信、铁路信号专业、机械与动力工程、轨道工程、车辆工程、机务工程、动车工程等专业。
问5: 招标文件第7页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请问:交安B、建安B和水安B是否均满足要求?
答:交通运输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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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监督机构: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 ****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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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株洲市****
联系人:袁雄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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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513室
联系人: 张志勇、张勤、周冬连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