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9皖苏交界至紫潘公路段建设工程-明光泊岗淮河公路大桥项目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S209皖苏交界至紫潘公路段建设工程-明光泊岗淮河公路大桥项目工程施工(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1.问:平安工程奖项是由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文冠名。本项目加分项要求应急管理部公布的冠名企业,与实际冠名该奖项的部门不一致。上述部门冠名的平安工程主要针对国家级重点项目,并以各省相关部门评出的平安工程项目为基础进行进一步评选,本项目为省重点项目,省级相关部门冠名的平安工程是否可以满足要求并获得加分
回复:(1)本项目加分项要求应急管理部公布的奖项即是由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颁发的奖项。(2)该奖项并非仅针对于国家级重点项目,省级重点项目亦可申报,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问:清单细目411-7-c C55主梁混凝土控制价中未考虑塔吊、电梯等费用,是否为综合单价如是综合单价,该单价远低于市场价,请问能否调整控制价如不是综合单价,请问塔吊、电梯等费用在何处计列
回复:该项编制时按照“设计文件答疑及技术补充说明”中第60条的施工方案组价,该项为综合单价,投标人投标时自行综合考虑报价;塔吊及电梯包含在清单子目“410-2-hC55塔柱混凝土(含避雷针安装、含涂装、PVA纤维添加剂)”的综合单价中。
3.问:技术标的封面是否占用暗标页数,封面是否采用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封面签章是否影响暗标评审。
回复:技术标的封面不占用暗标页数,封面仅描写项目名称及“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不得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及签章。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部分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该评分点作零分处理。
4.问:本项目平面图、进度网络图等附图上的文字字体等格式是否有要求,图片是否需要按正文格式进行首行缩进2个汉字。
回复:格式详见“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备注”中要求。
5.问:本项目附表中的文字字体等格式是否有要求,是否需要按正文格式进行首行缩进2个汉字。
回复:同答疑澄清第4条回复。
6.问:招标文件P47“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回复:(1)P47为资格审查业绩要求,本项目未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业绩;项目经理加分项业绩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同第(1)条回复。(3)项目经理业绩评审时岗位信息的认定方式以交(竣)工验收报告中体现的项目经理岗位信息为准;1)如公路工程业绩交(竣)工验收报告中未体现项目经理岗位信息的,以网页截图中为准:①提供公路建设市****
7.问:招标文件P31对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资格要求“(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3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有效)”。请问:因人社单位缴纳时间问题,我单位11月11日开标时无法提供10月社保证明,提供7、8、9连续3个月社保是否认可
回复:提供7、8、9连续3个月,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的证明文件予以认可。
8.问:招标文件第181页中要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本项目EXCE版本的清单提供了“表A.0.2-6 人工、主要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工程量清单表(招标)”、“投标报价汇总表(招标)”这四套表格。本次投标已标价工程清单中是否仅提供这四套表格即可,是否需要提供其他表格
回复:按控制价表格版中六套表格相应提供。
9.问:(1)招标控制价“C35承台混凝土(含钢套箱,PVA纤维)”含税综合单价为1159.27元。混凝土施工含税成本为需722.71元,根据测算钢套箱含量为0.24t,钢套箱含税成本为1489元,本项含税成本为2211.71元。控制价单价偏低,请调整。(2)招标控制价“河道疏浚、切滩”含税综合单价为16.70元。考虑水下施工难度及运距本项含税成本为33.55元。控制价单价偏低,请调整。(3)招标控制价“堤坡及岸坡防护-土方开挖”含税综合单价为14.54元。考虑水下施工难度及运距本项含税成本为41.97元。控制价单价偏低,请调整。(4)招标控制价“C55塔柱混凝土(含避雷针安装、含涂装、PVA纤维添加剂)”含税综合单位为1755.09元,本项目考虑施工难度成本为2021.52元。控制价单价偏低,请调整。(5)招标控制价“拌和站”含税综合单价为****.58元/项。本项目需建两个拌合站,成本为****.00元/项。控制价单价偏低,请调整。
回复:本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时按照一般施工方案考虑组价,为综合单价,投标人投标时自行综合考虑报价。
10.问:图纸中关于明光市****
回复:因S209皖苏交界至紫潘公路段建设工程与明光泊岗淮河公路大桥项目工程,两个工程的设计里程桩号没统一顺接,泊岗淮河公路大桥终点里程桩号和南岸接线路改桥起点里程桩号应是同一个里程桩号,两者里程桩号应统一衔接。
11.问:招标文件P34-37,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要求投标人必须响应,但在招标文件P169-170(投标文件格式)两个表格中已体现附录7的要求,请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还应再放一遍
回复: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重复编入。
12.问:投标报价时每个清单子目能否超过对应的控制价单价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要求。
13.问:(1)请明确拆除房屋及地坪、单独的水泥地坪、蔬菜大棚、厕所、围墙、水井、自来水管、坟墓等是否计入清单编制范围(2)请明确青苗补偿及果树补偿是否计入清单编制范围(3)本工程范围内拆迁建筑物基础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是否在本次清单编制范围如是,该项费用如何考虑(4)本工程范围内沿线电力、电讯杆线及路灯、自来水、污水管道、天然气迁移是否在本次清单编制范围如是,该项费用如何考虑(5)桥梁荷载检测试验费用是否考虑如是,该项费用如何计取(6)桥梁施工监控费用是否考虑如是,该项费用如何计取(7)桥梁桩基试验检测费用是否考虑如是,该项费用如何计取(8)施工期间斜拉索索力监控费用是否考虑如是,该项费用如何计取
回复:第(1)-(6)条、第(8)条均不在本次招标及清单编制范围内;第(7)条:桥梁桩基试验检测费用包含在桩基的综合单价中,投标人投标时自行综合考虑报价。
14.问:对《招标文件》B.项目专项合同条款中专用条款合同数据表16.1合同期内不调价及正文16.价格调整:合同期内不调整与以下文件是否相悖 ①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合同履行期间,人工、材料、施工机具价格大幅波动,合同对价格调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且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发布调价指数的,应当按发布的方法调整。” ②安徽省住建厅、交通厅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管控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标〔2021〕163号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表述将材料价格风险全部转由承包人承担;人工、钢材、水泥、沥青、汽柴油、铜、铝等主要材料价差±5%以外的部分,招标人应给予调整。” ③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路工程建设市****
回复:投标人文件列举有误;招标文件该项约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中“专用合同条款-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2)在合同执行期间(包括工期拖延期间)由于人工、材料和设备价格的上涨而引起工程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价格不会因此而调整”。
15.问:清单编制疑问,(一)桥涵工程-主桥工程:(1)子目404基坑开挖及回填404-1干处挖土方,回填土方是否漏项如是,该项费用如何计取(2)子目405-a-1、2、3、4桩基声测管费用是否考虑如是,该项费用如何计取(3)19#、20#墩主梁施工支架费用是否考虑如是,该项费用如何计取(4)415-3-b铺设防水层(SBS改性沥青用量+渗透型混凝土表面防水剂处理)无具体用量及施工要求(5)伸缩缝钢纤维混凝土是否考虑如是,该项费用如何计取(6)417-5-c梳齿板式伸缩装置(320型伸缩缝装置)长度编制是否有误(7)418-3事故沉淀池(容量50m3)数量编制是否有误
回复:(1)404基坑开挖及回填,404-1干处挖土方中包含土方回填未漏项。(2)405-a-1、2、3、4桩基以米为计量单位,为综合单价,包含桩基声测管费用。(3)19#、20#墩主梁编制时编制时按照“设计文件答疑及技术补充说明”中第60条的施工方案组价,本项为综合单价,投标人投标时自行综合考虑报价。(4)415-3-b 防水层材料及用量详见“设计文件答疑及技术补充说明”第56条。(5)伸缩缝钢纤维混凝土已按照设计图纸工程量计入在“417-5梳齿板式伸缩缝”的每延米综合单价中。(6)经复核工程量无误。(7)经复核工程量无误。
16.问:桥涵工程-南岸引桥工程:(1)南岸接线路改桥400章预制T梁Φ240*6钢管费用是否考虑如是,该项费用如何计取(2)415-3-b铺设防水层未明确材料及用量
回复:(1)φ240*6钢管费用考虑在“411-8-b C50混凝土T梁”综合单价中,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报价。(2)415-3-b 防水层材料及用量详见“设计文件答疑及技术补充说明”中第56条。
17.问: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投标单位报价应不局限于招标文件图纸清单及答疑,应自行勘察现场情况,了解影响报价的各种因素,充分考虑综合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量价(除设计变更外),是否可以理解除设计变更外,均按照清单数量计量
回复:否,清单编制时按照设计图纸及答疑计列、计算工程量,投标人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相关约定,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计量。
注:本次答疑澄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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