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铺至哈巴其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以克交发〔2025〕120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十里铺至哈巴其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
1.2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1.3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十里铺至哈巴其拉公路工程,全长8.635公里,起点位于顺接十八盘梁至常胜沟门公路,起点桩号K0+000,路线呈南北走向,沿线经过新房子、兴隆城,终点位于常胜村,终点桩号K8+635.534。本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行车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土路肩2x0.5m,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I级。其中K2+640-K3+110段(穿越新房子)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5.0米,土路肩2x0.75m;K7+340-K8+000段(穿越常胜村)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5.0,土路肩2x0.75m。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本项目试验检测拟划分为1个合同段,合同包划分情况见下表:
| 合同段编号 | 合同段名称 | 采购范围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SYJC |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 | 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交工、竣工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内业资料审查,并出具竣(交)工前质量检测报告。 | 30,000.00 |
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之日止(即:具备检测条件后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检测工作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
2.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2.4质量要求:提供的试验检测服务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颁发的有关规定。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供应商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需具备:
①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属实且证书状态为“有效”状态;
②近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公路工程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任务。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竞价。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3.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有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至****17时00分,将填写完毕的《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见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附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电子证书)(如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等资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qq.com即可。未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确认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后果自负。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供应商方可获取采购文件。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
4.2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14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响应文件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②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③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办公楼
邮 编:02535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采购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邮 编:010040
联 系 人:银先生
电 话:1804829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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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