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发布的《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2018》4.1、5.2之标准要求,自****起趸船、停泊期自航船生活污水、油污水实施零排放;江苏省海事局发布的《落实公务船舶安全和防污染责任工作指南》之6.3、6.4要求,公务船舶将污染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并保存相关单证和记录,不得违规向水域排放。为落实《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2018》、《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及江苏海事局发布的《落实公务船舶安全和防污染责任工作指南》等船舶防污染工作要求,需对点击登录查看所属雨花基地趸船“宁港趸002”储存的生活污水开展接收处置,现将对所属趸船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接收处置服务采购。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我执法总队权属的雨花基地“宁港趸002”趸船所产生的船舶生活污水进行接收,对于收集的污染物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处置,确保船舶污染物闭环处理。
项目最高限价:7.5万元。(本项目涉及到的费用均含在报价内,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所需所有费用、相关手续办理所产生的费用以及该项目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服务时间:1年(每月接收4次)
二、报价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报价文件
1、报价函及费用清单
2、企业营业执照
3、相关业绩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下午17:00时。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五支队(热河南路101号)
报价单位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函、技术文件及其他有关材料(所有材料装订成一册)送至:南京市****
五、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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