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17:00:00
| 项目编号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 挂牌起 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标的简况 | ||||||||||
| 标的坐落 | ||||||||||
| 标的名称 | 转让面积 | 权证编号 | 土地用途 | 挂牌价格(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洋浦****、东临配套临时停车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33333.4㎡(折合50亩) | 土地载于洋浦房地字第G03254 号 中部分以及琼(2021)洋浦不动产权第 **** 号 | 港口码头用地 | 1976.42 | ||||||
| 标的情况 | 土地位于洋浦****,东临配套临时停车场,总面积为33333.4㎡(折合50亩),其中:地块1面积14922.62㎡,土地用途为港口用地,剩余年限37.24年,证载“洋浦房地字第G03254号”,由转让方持有;地块2面积18410.78㎡,土地用途为港口码头用地,剩余年限35.89年,证载“琼(2021)洋浦不动产权第****号”,由转让方全资子公司洋浦经济开发区**** 宗地外“六通”(通路、通电、通讯、通给水、通排水、通燃气),宗地内场地平整,四至界线清楚。 用地规划情况:容积率≥1.0(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行政办公建筑限高16米,建筑退红线东6米、南15米、西6米、北6米,生产性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标的情况详见土地估价报告。 | |||||||||
| 特别告知 | 1、本次转让的两宗土地目前已出租,总租期15年,租期起始于****,承租方在该宗地上已建有生产厂房及办公化验楼。本次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租方优先购买权。若由非承租方竞得,转让方与承租方的租赁关系由受让方无条件承接,由受让方分别与转让方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金自成交当月起,由受让方收取。 2、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如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标的资产,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交易完成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应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格 | 见土地估价报告 | ||||||||
| 估价期日 | **** | |||||||||
| 评估机构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下列行为的竞买人,不得申请竞买: (1)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低效利用土地、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未及时纠正的; (2)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至今尚未付清的; (3)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https:****。 3、同一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 |||||||||
| 其他要求 | 1、如注册地为洋浦经济开发区的意向方,应在竞得土地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与转让方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2、如注册地为非洋浦经济开发区的意向方,应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在洋浦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控股子公司,并在成立控股子公司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控股子公司名义分别与转让方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控股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其在控股子公司中出资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且未经洋浦管委会同意不得降低持股比例。 | |||||||||
| 地块开发建设要求 | 1、本次挂牌的宗地按现状转让。 2、宗地建设严格按照省装配式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受让方竞得土地后,如造成地块闲置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处置,与洋浦控股无关。 3、宗地成交后,受让方开发须符合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土地规划和功能定位,不得擅自改变上述地块的用途和性质。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资产产权变更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规定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产权转让合同》。 |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报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1976.42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17:00。成交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成交后,受让方应在《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方,则由该意向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带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 土地位于洋浦****,东临配套临时停车场,总面积为33333.4㎡(折合50亩),其中:地块1面积14922.62㎡,土地用途为港口用地,剩余年限37.24年,证载“洋浦房地字第G03254号”,由转让方持有;地块2面积18410.78㎡,土地用途为港口码头用地,剩余年限35.89年,证载“琼(2021)洋浦不动产权第****号”,由转让方全资子公司洋浦经济开发区**** 宗地外“六通”(通路、通电、通讯、通给水、通排水、通燃气),宗地内场地平整,四至界线清楚。 用地规划情况:容积率≥1.0(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行政办公建筑限高16米,建筑退红线东6米、南15米、西6米、北6米,生产性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标的情况详见土地估价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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