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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点击登录查看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河南投资集团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点击登录查看视频监

控系统物资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

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视频监控系统物资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
2.3 项目地址:河北省永清县(具体地点采购人指定)
2.4 采购内容:主要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磁盘阵列、硬盘、拼接屏、网线、交换机等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不包含摄像机安装及与摄像机部分网线布线。(详见第五章技术标 准和要求)。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物资交付,15 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设备及 系统稳定运行满 2 个月按采购人标准进行项目验收。(上述供货期以采购人对本项目做出的 最终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安排为准)
2.6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质保服务。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以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 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至少具有一项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单个合同额不低于 50 万元 的视频监控系统物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1 份(供应商需提供能清晰显示合同相对方、合同主 要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合同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产品授权要求:针对采购清单内加注“★”项的设备,参与本项目的原厂商需提供 原厂质保承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商授权和原厂商质保承诺。(附原 厂商质保承诺、原厂商授权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供应商公章)。

3.4 信誉要求:
3.4.1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响应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成交或 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提供承诺书)。

3.4.2 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 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


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4.3 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供应商黑名单(集团)】。通过“中原招标 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s:****/gyshmdjt/index.jhtml)【信用信息】【供应 商黑名单(集团)】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 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 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询比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 3.4.2 条款至 3.4.3 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询比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询比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 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询比当天查询 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 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 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 其他要求
3.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的查询详细页面。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注: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如果在平台预警分析报告中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 存在下列雷同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认定为串通投标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缴费人信息一致或者投标(登 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一致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至同一虚拟账号;
(5)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前,凭企业身份 CA 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采 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 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平台

供应商首次注册办理流程(新办)/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 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供应商应在递 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 CA 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 格式)。加密电子 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 在开标前一小时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进行远程电子签到,然后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30 分钟内未完成电子响应文 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 子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后不得签到,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 CA 锁,输入密码,进行解 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 要求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 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址:郑州市****

人:陆先生、李女士

话:****

箱:****@163.com

监督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监督库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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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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