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对讲机基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对讲机基站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采购预算额度  |    630000.00元  |  
|   采购范围  |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  
|   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  
|   项目分包个数  |    不分包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并附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  
|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    允许根据谈判工作实际情况,对/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技术、服务和合同条款)。  |  
|   公告发布时间  |    ****(北京时间)  |  
|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至****(节假日除外)  |  
|   获取方式  |    政采云平台线上报名,具体方式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提示:请潜在供应商报名前务必完成网上企业注册及CA锁办理等手续。)  |  
|   文件售价  |    0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 话、联系人  |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果洛州****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  |  
|        保证金  |    1.小写:1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2.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海湖新区支行 3.收款人:点击登录查看 4.收款账号:********(行号:****) 5.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谈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0天  |  
|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     ****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开启时间及 谈判地点  |    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  |  
|      政策功能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于提供节能、环保标志产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10%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情况,在6%-10%的范围内自行商定,并在谈判文件中做出具体规定)  |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对象:采购人 定额: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 收取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  |  
|   其他规定  |    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评审,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 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4.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5.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    监督单位:班玛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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