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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诚邀各潜在供应商参加下述项目的采购并提交完整采购响应资料。
一、项目名称: 峨眉山市****
二、业主单位: 峨眉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施工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四、采购内容: 城市****
五、采购限价: 暂估 793 万元, 以财评中心或第三方审定价(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下浮率+8%)作为采购控制价,最终按实结算(下浮 8%以上为有效报价)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资质范围应包括电力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城市****
(八)质量及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六、付款方式:
1、预付款: 合同暂估价的 10%, 在第一次进度款中一次性扣回
2、进度款: 甲方对乙方每月报送的产值予以确认后, 支付该批次
审定价款x下浮比例后的7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经预算评审完成的工程金额x下浮比例后的80%,结算评审后,以峨眉山市财评中心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的(含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下浮比例)的金额为基数x(1-中标下浮比例)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满后无息支付。最终结算金额以峨眉山市财评中心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的(含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下浮比例)的金额为基数x(1-中标下浮比例)。
七、报价要求及时间(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采购限价的2%(人民币:158600元),可以采用现金、网银转账,电汇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连带责任保证)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
银行转账直接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交。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峨眉山市支行
账 号:********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缴纳的用信封盖骑缝章密封,未中选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选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2%。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的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到达以上账户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16:00前,备注栏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投标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
(三)资格文件(密封件1)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4.承诺函,原件盖鲜章;
5.采购履约承诺书,原件盖鲜章。
八、回执函在 24 小时内发送至 ****@qq.com 邮箱。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 址:峨眉山市****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峨眉山 市名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3 日
一、业主单位:峨眉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
三、控制价:暂估 793 万元,以财评中心或第三方审定价(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下浮率 + 8%)作为采购控制价,最终按实结算(下浮 8%以上为有效报价)
四、服务内容:电力工程专业分包单位或城市****
五、服务范围:名山西路(至城西坝)、红华苑社区****
六、工期:2025 年 12 月 30 日前完工
七、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八、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暂估价的 10%,在第一次进度款中一次性扣回
2、进度款:甲方对乙方每月报送的产值予以确认后,支付该批次审定价款 x 下浮比例后的 7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经预算评审完成的工程金额 x 下浮比例后的 80%,结算评审后,以峨眉山市财评中心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的(含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下浮比例)的金额为基数 x(1 - 中标下浮比例)支付至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 年)满后无息支付。最终结算金额以峨眉山市财评中心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的(含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下浮比例)的金额为基数 x(1 - 中标下浮比例)。
十、其他事项:合同约定。
本授权声明:____(供应商名称)__(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__(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方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采购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被授权人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采购活动仅需提供法人证明材料。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日期:
我单位自愿成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已了解采购项目具体内容,现郑重承诺在中标后积极配合采购人完善采购后续工作,并提交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如出现中标后弃标、不愿签订合同等违约情况,我单位自愿接受违约处罚,并向采购人缴纳违约金:XX 元(大写:XX 万元整)。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日期:
报价函
项目名称: 峨眉市****
采购内容: 城市****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报价 |
|---|---|
| 以793万元,以财评中心或第三方审定价(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下浮率+8%)作为采购控制价。 下浮_% |
|
| 我公司承诺:按照项目的相关要求和特别提示等作出实质性响应。 _(供应商公章) |
|
| 法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注:1、供应商报价填下浮比例,最低下浮比例为8%,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项目服务所有内容的一切费用。
3、报价不能超控制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致: 点击登录查看
贵单位__________项目邀请函收悉,经我公司慎重考虑:
□参加本次邀请。
我公司将按照贵单位的采购要求,准备资料,按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接受采购结果。
□不参加本次邀请。
感谢贵单位邀请。
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注:在方框内打勾☑
峨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编号:
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签署地点:
签署时间:
峨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制
四川·峨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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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
5、合同工期:____天。
1、承包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专业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资质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 本工程项目施工图范围和预算清单工程内容所需人工、小型机械、零星辅材等。
2.1.1 承包方应在承包的专业工程施工前,根据发包方的总体
目标编制施工方案,将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方案报给发包方项目经理部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14天,一般性方案施工前7天),施工方案中要明确组织机构、施工时的人、机、材等各种资源的配置、施工方法、工期进度、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并加盖公章;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提交发包方项目部留档备案,施工过程中承包方按照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进行管理和考核。
若承包方在工程施工前未按要求时间完成施工方案编制、报送工作,危大方案按照 元/项·天、普通方案按照 元/项·天予以经济处罚,直至施工方案完成报送。
2.1.2承包方承包的专业工程涉及到(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需要组织内外部专家编制、审核的,专家编制、审核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1.3承包方应配备满足其施工需要的计量器具,并对计量器具建立台账,对自有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确保仪器对工程实体的测量精准度,严禁使用超出有效检定期的计量器具,每发现1项,处以每天 元的罚款,直至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定报告。
2.1.4若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承包方承包的专业工程需要应用BIM技术、竣工后提供BIM模型等相关内容,承包方应完成相关工作。
2.1.5承包方承包的专业工程出现难以解决的技术难题时,发包方可有偿提供技术服务,为承包方解决相应技术难题,费用执行相关规定。
2.1.6施工过程中,由发包方提供施工方法、工艺方法、技术方案等所获得的专利权,均为发包方所有。如承包方需发包方提供以上技术信息时,应经发包方同意并承诺保密、不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承包方将发包方以上技术信息泄露,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承诺施工中使用非承包方的施工方法、工艺方法、技术方案时,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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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对该行为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2.9 承包方承包的专业工程应包含工程资料管理,承包方应配备专职资料员,按照国家、地方、档案馆及承包人的要求,进行工程资料的编制、报审、整理、归档、组卷,直至工程竣工结束为止;过程资料要与施工现场同步,对于检查发现的施工资料与施工现场不同步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按照情节轻重予以 元至 元/次的经济处罚。
3、工程验收标准
3.1 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发包方完成工程的验收、检查、返工、重新检验、工程试车、竣工验收、保修等工作,出现任何问题,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如承包方不予配合,发包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2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承包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组织人员验收。
3.3 工程项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按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标准、规范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检验批验收一次通过率 90%以上,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一次通过率 100%。
3.3 完工退场:发包方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自接到发包方退场通知后7日内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退场;逾期未完成清理并退场的,发包方有权处置或处理承包方遗留的物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其它约定:以上条款中未约定的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及发包方要求。
四、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暂定专业费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最终以实际完成产值为准。
2、工作内容:发包方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表达的全部专业工作。
五、双方责任
1、发包方项目负责人:______
2、监督、协调承包方办理相应的务工手续,协助承包方办理政府部门规定的各种证件的申办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3、及时组织施工材料的进场,负责配合做好承包方施工期间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4、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现场施工及各项检查工作和工程各项验收工作。
5、配合承包方协调施工现场邻里关系。
1、承包方现场代表:______
2、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3、承包方必须持有效的“三证一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并向发包方工程部提供进场施工作业人员名单、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并应确保进场人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身体素质能满足所承担工程的需要。进场施工作业人员原则上为年满18周岁以上及55周岁以下。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作业人员,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及时更换。
4、承包方全权负责项目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及其进入施工场地内的其他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承包方应立即报告发包方并妥善处理事故现场,并由承包方负责承担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及其善后工作。
5、承包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为所有施工现场的专业人员购买相应保险,包含但不限于处理本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及交通事
故、意外伤害、自然病亡等事项。
6、承包方必须依据工程进度需要组织精干的技术工人、专业施工管理人员配套的队伍,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发包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如达不到发包方的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发包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更换专业队伍。
7、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范、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8、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9、承包方必须按照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发包方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发包方管理,不得随意改变施工内容。
10、承包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得违章、违规操作。进场施工人员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由承包方承担自身安全防护措施。
11、承包方必须遵守发包方制定的专业单位管理办法。承包方须配合发包方完成工程所需相关检测。
12、工程保修期按现行国家规定、工程所在地及发包方规定执行,质保金为竣工结算总金额的 %,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 年)且发包方返还承包方后,如有罚款或其它费用,承包方按实扣除后 个月内 次无息付清。
13、因承包方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 元/天(子项目分别计算)、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承包方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关键工期延误30天以上的,发包方有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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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施工单位继续实施本项目直至完工,承包方除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外,由此产生的实际工程费用直接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六、质量、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方负责交付前的工程成品、设备的现场保护工作。如出现承包方人员人为损坏成品的情形,承包方应当在发包方指定的时间内恢复,逾期未恢复则视为承包方违约。
2、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承包方施工应严把质量关。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产生的材料、机械、人工等费用全部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施工质量进行随机抽查,抽查不合格的,承包方需支付每次5000元的违约金。
3、文明施工:。承包方要协助发包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未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发包方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措施的,发包方有权根据承包方现场安全文明措施实施情况在结算中扣除承包方未做安全文明措施部分的相应费用,扣除比例根据发包方制定的管理办法确定。
4、环境保护:发包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方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以及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负责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文件的要求,对承包方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工作,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发包方关于环境及作业安全健康要求,随时接受发包方相关人员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危害影响。由于承包方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及环境事故以及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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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的费用,责任由承包方全部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方应对在工作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及环境保护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健康负责。
5、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承包方应杜绝安全事故,死亡事故率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频率小于;无重大机械伤亡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火警事故发生。发包方对承包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承包方必须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制度及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承包方必须遵章守纪,安全施工,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6、承包方进入现场后必须按照各项标准要求执行,应按照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一要求》(或其更新版本)标准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按照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一要求及使用指南》(或其更新版本)标准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按照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一规范》(或其更新版本)建立和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接受各种相关检查、培训和考核。本条款提及的各项标准要求有多个有效适用版本的,承包方应按照要求更高的版本执行。
六、合同结算与支付
1、最终结算价按峨眉山市财政评投资审中心或者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最终审定价(已下浮%)扣除发包方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费用下浮%结算。发包方在支付承包方款项时可采用银行转账或者承兑汇票两种方式。
2、专业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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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进度支付,每次(月)支付按照工程进度经发包方审定专业费的 80%支付。工程量审核和专业费用支付要依据充分、手续齐全,要以合同、财评预结算或清单预算定额为依据,按实际完成的工程质量合格的专业工作量审核并计算专业费用。剩余专业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评审后支付。
(2) 承包方民工工资如需由发包方代为支付时,工程开工三日内承包方完善进场民工专业合同,在专业进度款支付报审资料中须有委托代发工资授权书、民工专业合同、项目工人考勤表、民工工资表、劳动用工备案表。
(3) 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票后,发包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方专业费。
(4) 如承包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涉及重大信息变更,如税务登记变更、公司名称、实际经营地址、联系电话等,应在七天内及时告知发包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信息资料以便发包方在面对取得“异常专票”时向税务机关予以解释。
(5) 承包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发的税务问题的,承包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无法弥补发包方损失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承包方应予另行赔偿发包方损失,发包方同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6) 承包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方需确保发票票面信息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合同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无法弥补发包方损失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承包方应予另行赔偿发包
方损失。
3、履约担保
(1)履约保证金为签订专业合同暂估总价款(采购预算价专业费占比专业协作单位成交下浮比例)的5%,履约保证金采取现金形式缴纳,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予以完成。
七、其他
1、由于承包方原因中途退场和违约,除已完工程量外,不再结算,给发包方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发包方保留索赔的权利;承包方同时应支付发包方合同金额20%违约金。如发包方违反合同规定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由发包方负责,甲乙双方同时保留索赔的权利。
2、在施工期间承包方应教育职工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地方及现场的综合治理。因承包方管理不善(如职工寻衅滋事、打架闹事等),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情节严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或退场,由此造成的影响,一律由承包方承担。
3、承包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规范施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安全帽等,承包方未按发包方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累计3次以上,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停工整改。
4、承包方进场施工人员不得偷拿施工现场任何物品,一经发现,追究承包方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承包方不得将专业工作转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专业纠纷均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和承担,擅自转包中发生的专业纠纷一律由承包方自行处理、与发包方无关,承包方同时还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金额20%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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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金。
6、承包方违约需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承包方同意发包方从专业费中直接扣除。如承包方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时,承包方应当就超出部分另行予以赔偿。
7、承包方应取得峨眉发展《专业协作单位准入证》,并在签订合同时,将有效期内的《专业协作单位准入证》原件或副本,交由发包方保管。同时,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一份承包方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专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提供电子文件)。
8、承包方不听从业主单位和发包方指挥拖延工期、现场施工人员不满足施工要求、擅自停工且拒不整改的,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承包方无条件立即退场,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八、甲乙双方施工中如有需要补充说明的,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合同履行中有争议发生,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方执肆份,承包方执贰份,合同应加盖法人单位和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印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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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
| 经办人: | 经办人: |
| 开户行: | 开户行: |
| 账号: | 账号: |
| 日期: | 日期: |
附件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项目施工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
2、分包范围和内容: 专业合同所写内容。
1、杜绝伤亡责任事故的发生。
2、施工项目无火灾、中毒、坍塌、落水及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3、从事建设活动的乙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 10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证率达 100%。
4、将各项事故控制在峨眉山市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及发包人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及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层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实现本年度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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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技术标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 201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的规定组织施工。
3、安全生产费用根据国家规定标准提取、专款专用,保证安全投入到位,确保施工现场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包含在工程分包价款中,甲方保留对项目安全生产费用采取进一步管理的权利。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安排或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文明生产措施或工作。
4、甲乙双方都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并统一纳入甲方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时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等。
5、乙方负责其分包工程范围内日常内业资料的编制分类整理等收集管理工作,并及时将安全资料在甲方项目部统一整理组卷,协助甲方办理相关验收手续等。
6、甲乙双方均必须认真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杜绝职业病发生,杜绝机械设备、火灾、交通责任事故及一般环境污染事件。
8、保护环境、节能降耗、文明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废物、污物排放达标并不得发生扰民和投诉事件。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本企业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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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制度对乙方施工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负有协调、管理、监督、
指导、检查的责任。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与不具备
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3、按照有关安全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
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4、督促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建立档案、持证上岗并在甲方
项目部备案。
5、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应当服
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不服从指挥的人员限
期退场或者同乙方终止合同。
6、负责审核乙方提供的分包安全管理方案、危大工程专项施
工方案等,对乙方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及治安防火等交底工作,提出
有关注意事项或应遵守的有关注意事项。
7、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或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
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本协议附件1中"专职安全管
理人员配备标准"配备。
2、乙方须负责对本单位入场人员进行全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及考核,培训考核合格方准上岗工作,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
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
并向甲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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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地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
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上岗人员年龄不小于 18 岁,原
则上不大于 55 岁,特殊需要的可放宽至 60 岁,但身体条件必须满
足现场施工作业要求。所有人员应提供体检报告存档。乙方应为每
位施工作业人员办理相关保险。
4、乙方在施工期间,乙方自备、自带的设备和机具必须符合
国家标准规定,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并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出具检测报告,并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保
养。如甲乙方互相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
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
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
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
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5、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
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安全管理方案。乙
方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须编制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专项施工方
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中相关的环境、职业健康方面的要求或内容并报
甲方审批。
6、乙方在施工前应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专项施工方案,并
经甲方审核后按方案实施,方案的调整应经甲方审定。
7、乙方必须为务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
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并监督、教育指导施工人员正确
佩戴和使用,没有配备并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任何人员不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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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施工现场。
8、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当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乙方应及时指出,也可拒绝施工。
9、乙方应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方面的要求和安排,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的施工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保证环境、职业健康符合法律、法规及地方和发包人的要求。
10、乙方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环保事件,必须立即向甲方及其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迟报、隐瞒或不报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乙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危及其他方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重大危险作业的,必须另行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发包人、监理、甲方等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施工作业期间乙方需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旁站式监管。
12、乙方应在现场开工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内,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实施计划提交给甲方,该计划的管理、实施费用包括在工程价款中。甲方15日内对实施计划提出建议,并予以确认,乙方根据甲方的建议自费修正。
13、乙方需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每月至少召开两次防范施工安全事故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分包企业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和巡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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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作业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防事故发生。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14、乙方应制定本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实施预案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
15、其他应尽责未写的责任、义务。
六、安全事故处理
1、承包方全权负责项目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及其进入施工场地内的其他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承包方应立即报告发包方并妥善处理事故现场,并由承包方负责承担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及其善后工作。
2、乙方对现场的务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编造实名制花名册交甲方项目部备案,如果临时调整人员应及时造册,如果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方或其他方的原因造成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发生环境污染、职业病等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时,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处罚。
4、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经济违约处理可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5、凡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甲方对乙方有关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约谈,被约谈单位应将事故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同时,乙方主要负责人要到相关部门汇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和安全隐患防范措施。甲方根据事故情况对乙方进行经济违约处理。
七、安全检查整改要求
(一)在安全管理工作检查中,甲方对乙方未建立安全生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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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机构、未按相关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有权责令限期
改正,逾期未改的支付违约金 500 元/次,并根据实际情况为乙方
聘用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费用标准按 2 万元/人/月标准计
算,由乙方承担,甲方从拨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二)甲方在对乙方安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责令其
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按照事故隐患:200 元/
(单位:能量化的最小单元);按照四川省安委办《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汇编)》判定,重大事故隐患 1000 元/(单位:能量化
的最小单元)的标准承担违约金。在惩罚后仍未及时整改的,将由
甲方指定派人员处理安全隐患,所需费用在拨付给乙方工程款中扣
除,扣除费用金额无需商榷。如乙方不配合或阻挠指派人员进场实
施的,甲方可采取解除合同的措施。
(三)甲方在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中,发现有反复存在的
安全隐患点,乙方不主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甲方将按照"(一)、
(二)"款违约金金额对其进行加倍承担。
(四)加强安全环保管理,尤其信用中国及政府官方网站的处
罚通报,若发生通报事件将按处罚金额的双倍对乙方进行违约处
理。
八、年终考核
甲方对乙方实现本年度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目标情况进行考核。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均遵照《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合同》
执行。
十、本《安全生产协议书》作为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或
施工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责任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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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签订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十二、如果异议的,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
附件: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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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编号: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1、乙方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乙方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专业分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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