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县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促进基地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云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西双版纳州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勐腊县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县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原则
严格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认定”原则,按照发布公告、自愿申报、资格审查、实地评估、综合审定、公示公布的程序开展遴选工作,确保遴选出的基地具备优质培训能力、规范管理水平和良好社会信誉。
二
遴选对象及数量
(一)遴选对象
版纳州内各类职业培训学校、专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机构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均可自愿申报。
(二)遴选数量
本次计划遴选1家州内“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
三
遴选条件
申报机构须同时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及以下要求:
(一)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年审合格的教育及职业培训机构资质,相关手续齐全。
(二)有效期内至少承接1次培训,且残疾人职业培训不少于30人,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0%,培训后就业率不低于70%。
(三)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并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无障碍设施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专业)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员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四)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训、实验设施和设备、实训工位或与之相衔接的实训、见习基地。
(五)具备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管理人员以及教学辅助人员。
(六)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培训(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培训电子档案和书面档案健全。
(七)具有培训(办学)章程,培训(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员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项健全的制度。
四
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 “西双版纳残联”微信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自愿申报
1.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止(逾期不再受理)。
2.材料提交:申报机构按《管理办法》:第十条、申报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同时填写《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申报表》(附件),报送至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初审。申报材料需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扫描件(以“申报单位 + 基地申报”命名)。
(三)资格审查
负责就业培训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确定入围评估名单。
(四)实地评估
县****
(五)综合审定
县残联根据资格审查及实地评估结果,召开评审会议综合审定,确定拟入选基地名单。
(六)公示公布
拟入选名单通过 “西双版纳残联”微信公众号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公布入选名单,并颁发 “勐腊县****
五
申报材料清单
(一)县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申报表。
(二)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年审合格的教育及职业培训机构资质证书。
(三)申报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
(四)聘任的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五)办公、培训的场地证明。
(六)满足培训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七)年度培训残疾人花名册及其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八)年度培训残疾人的就业情况。
六
基地管理
(一)任务要求 。入选基地须按照县残联工作安排,承担残疾人职业培训任务,建立学员注册登记、学籍管理及培训协议制度,完整记录学员培训、鉴定、就业等信息(依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二)经费支持 。对管理规范、教学质量好、社会信誉高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残联优先支持其承担残疾人职业培训任务,并积极争取经费给予补贴(依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三)监督考核 。县残联联合县人社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基地的培训质量、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年度绩效考核(依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基地资格并收回认定书。
(四)动态管理 。基地资格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报;出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其基地资格。
七
报名方式
勐腊县残联:徐万东 ****
申报咨询地址:勐腊县****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1.勐腊县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县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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