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2025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自行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所属日期为****至投标截止日期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特殊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州点击登录查看二楼会议室
3、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持获取文件所需资料到代理公司现场获取文件。
(2)获取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3)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4)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原件或扫描件;授权代表人获取文件的持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
注:供应商请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磋商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未获取导致投标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磋商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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