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比价
|   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单  |  
|   采购员  |    柴**  |    联系电话  |    182****2679  |  
|   报名截止时间  |    **** 18:00  |    报价截止时间  |    **** 09:30  |  
物料信息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采购范围  |    最高限价  |    项目单位  |    工期/服务期限  |    备注  |  
|   喜丰航公司2025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保  |    依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山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DB14/T2489-2022)等文件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周期性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时刻处于正常运行及完好状态。  |    对公司的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系统、雨淋水喷雾系统、泡沫灭火系统、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机械排烟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广播装置、消防电话装置、消防电源及配电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防火分隔设施等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周期性维护保养。 每月对所服务项目至少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设备巡检、功能检验,故障处理,并做好维保记录,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建筑消防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一般性故障,如:设备故障报警、线路接触不良、短路、总线故障或回路总线故障等问题应在24小时内修复,需更换零部件等不易修复的故障应在72小时内修复,恢复正常使用功能。 消防设施出现故障,乙方在收到甲方服务通知要求后,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在8小时内到位,处理故障。  |    161000  |    乙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消防维保履行期限为一年。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运城市****点击登录查看)
二、保证金额度: 0
三、商务条款:
(一)付款方式:检测结束后出具检测报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完成挂账手续后, 3个月之内付清全部检测费用;维保费用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完成挂账手续后且无遗留问题向乙方支付维保费用总价的50%,合同到期后且无遗留问题付剩余总价50%。(二)服务期:乙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消防维保履行期限为一年。(三)报价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报价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四)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五)供应商违约规定: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7.供应商所供产品或服务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四、技术条款:
(一)项目概况及现状:依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201-2010)、《山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DB14/T2489-2022)等文件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周期性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时刻处于正常运行及完好状态。(二)服务质量要求: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设备,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外观检查、功能测试、保养、系统联动试验维修以及故障处理,使用的工具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保障公司的建筑消防设施时刻处于正常运行或保持完好的状态。(三)技术要求:1.在消防设施检测维保服务期间,中标方根据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按照国家标准完成队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的消防检测维保工作。2.需要进入危险区域开展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工作时,应设置警戒围挡、警示标志,采取专人值守等警戒措施,相关人员应经专业安全培训合格,其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的仪器设备、操作程序等应符合相关规定。3.对声光、广播、非消防电源切断等容易引起人员恐慌的设备功能测试前,应由委托单位发出预告。4.对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雨淋系统等特殊系统进行测试时,需采取防止误动作的可靠措施。5.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期间,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应当对甲方进行一定课时的理论和实操培训,加强单位从业人员的管理能力。6.维保过程中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关停消防设施时,须经相关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应告知相关单位建立必要的防护措施;应在消防设施所在建筑醒目位置张贴公告、设置明显提示标识,同时由委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向消防救援机构备案。7.维修期间,应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应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8.维修保养工作要全面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以及《山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DB14/T2489-2022)的相关要求进行操作。9.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保人员应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四级/中级工及以上),按照职业技能等级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10.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1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负责对本机构的消防技术服务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对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进行技术审核。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 0万元
六、报名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2.供应商不得被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附件下载
|   名称  |    属性  |    操作  |  
|   2-1询比采购文件(喜丰航公司2025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保).docx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