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K型撑加工件采购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拟组织兰永临高速公路九标项目部桥梁工程施工所需K型撑询价采购。采购方式为网络询价采购,使用单位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一、工程概况新建兰州至永靖至临夏高速公路,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线路长度80.858km。我单位负责承建LYL-9标,K71+200~K72+600、LHK14+025~LHK20+000,位于甘肃省临夏市****
本次询价为桥梁工程施工所需K型撑加工件一批,具体明细见“采购内容”。
二、采购人信息
组织人:点击登录查看
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采购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技术联系人:胡依冲 联系电话: ****
邮 箱:****@qq.com
地 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详见下表: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备注 |
| 1 | K型撑 | 详见图纸 | 吨 | 48 | |
| 附注:成品过磅验收 | |||||
2)质量要求:
1、参照图纸符合图纸结构物设计要求(图纸可联系技术负责人)
2、报价人出具图纸的,需要和技术负责人商议确定最终签认图纸,按签认后的图纸生产加工。
3、所用材料需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随车携带材质报告单。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
3)验收要求:
以运至交货地点,甲方人员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过磅验收。甲方出具验收单,验收单必须有甲方指定的现场材料员签字方才生效。以实际到货数量作为结算依据,并附结算清单。
物资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 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责。
4)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中铁十四局兰永临项目工地。四、合格的报价人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公司时间成立不晚于2021年9月。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和会计制度。
五、产品报价
1)报价价格为加工件到工地施工现场的所有费用。单价包括出厂价、运杂费、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到站单价为固定价结算,合同签订后30天内加工到场。
3)结算周期:无预付款,收到货后办理结算。
六、付款方式:
1)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
2)货款结算及付款:先提供发票后付款原则。
实收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单据核对,并确保无误后,采用“一票制”结算,运费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数量结算完毕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支付。2个月内支付当期结算款的70%。无质量问题,4个月内付结算款的25%,余5%半年内付清。若货款、质保金逾期支付,均不计利息和损失。
七、报价截止时间
报名截至时间:****18:00时,报价截止时间:****18:30时。
八、评审
采用综合评审法,通过技术、服务、报价等评审委员会(项目部成立设备物资领导小组)对各报价人综合评审,出具书面会议纪要确定中标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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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中铁十四局/中铁十四局三公司 |
| 发布时间:**** |
| 投标截至时间:**** 18: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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