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在高新区****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3项目地点:宜昌市高新区舒家嘴片区。
2.4建设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 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范围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2025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任意一项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微企业):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2)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800万元。(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并上传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至****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五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10时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一办事指南一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1、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九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十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 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昌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昌市****
联系人:何菁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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