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鹅湖镇养老中心招租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期限 | ****至**** | |||
| 出租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 房屋坐落地址 | 鹅湖镇荡北路以西,科技路以北 | |||
| 房产证号 | / | 土地证号 | 苏(2023)无锡市**** | |
| 房屋面积(㎡) | 13395.0 | 土地面积(㎡) | 9737.0 | |
| 招租面积(㎡) | 13395.0 | |||
| 房屋用途 | / | 土地性质 | 划拨 | |
| 其他 | ||||
| 招租用途 | 新建鹅湖镇养老服务中心 | |||
| 招租底价 | 77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 | |
| 招租期限 (年) | 8 | |||
| 特别事项 | 1、标的房屋的产权人为无锡嘉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相关协议由点击登录查看运营管理,本次招租的出租方为点击登录查看。 2、标的房屋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出租方负责完成相关手续。若标的房屋最终未完成竣工验收,则解除合同。项目起租日从完成竣工验收并且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 |||
| 承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点击登录查看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20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其支付了履约保证金后申请原额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意向承租方有运营管理养老机构的经验,最长经营管理年限为8年以上,其中:床位总规模在1000张以上,单体运营管理养老机构项目床位规模在600张以上,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4、意向承租方具有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且为县(区)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单位的项目,最长经营管理年限为5年以上,其中医疗床位总规模在500张以上,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5、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物的原始建筑结构。 6、承租人不得将标的房屋对外转租。 7、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8、房屋招租用途和项目定位:医养结合﹒康复及失智失能照护为技术特色,普惠兜底保障型综合区域性养老中心。 9、养老中心收费标准:(1)床位费:双人间1350元/床/月、三人间1000元/床/月、单人间2500元/床/月。(2)护理费:轻度500元/床/月、中度1000元/床/月、重度1500元/床/月、失智2500元/床/月。(3)餐饮费:900元/床/月。(以双人间标准计算总费用:轻度2750元/床/月、中度3250元/床/月、重度3750元/床/月、失智4750元/床/月)。 10、优惠情况:运营前三年鹅湖籍老人入住,床位费享九折优惠,优惠持续36个月。(优惠不可叠加)。 11、五保户床位设置和收费标准:设置床位30张。特殊人员的收养,经政府批准的“三无、五保”等对象需要入住的,应当无条件办理接收手续,政府按最新的“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向承租人拨付经费。五保老人的护理级别和服务标准根据老人身体状况调整,与社会老人无差别化管理,另五保老人的医疗费用和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由政府承担。与机构对外收费标准的差价部分由承租人承担。目前老院特困老人16名,其中自理5名、特护11名,共计承担34.4万元/年,8年承担差额275.33万元。预计未来将增加至30名特困老人,按照每人每月差额1600元计算,8年还需承担215.04万元,合计490.37万元。 12、租金支付方式:政府予以前5年的免缴扶持期,第6年至第8年按建设床位数(220张),以每张床位 3500元/年缴纳租金(即77万元/年×3年=231万元),每年提前半个月一次性预缴清下一年度租金。 13、项目合作协议签订之日,承租人应缴纳人民币50万元到政府指定的账户,作为项目运营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协议有效期内,鹅湖镇养老服务中心收养对象的诉讼纠纷、工作人员的劳动纠纷以及行政处罚等赔偿及处罚事宜,不得挪作他用,发生上述事项赔偿或者处罚事项之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项目合作协议中约定设置100万元违约金。 14、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内不按时足额上缴租金,政府有权终止合同。政府每年委托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对入住老人及老人家属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服务质量达标率连续两次达不到80%且不能及时整改的,政府有权终止合同。 15、老院人员安置:(1)现有老院老人安置按照应转尽转原则一并接收,老院老人转入后按照运营方收费标准执行(第一年将给予老院老人九折优惠折扣,优惠折扣仅享受12个月)。(2)现敬老院人员原则上全部留用,按承租人的体系定薪定岗。编制内人员由政府负责安置。 16、风险点提示:(1)入住率达不到预期,可能造成亏损期延长。(2)农保老人较多(农保的报销比例低),收入达不到预期。(3)三人间在整体床位中的占比较高,而市场需求更倾向于双人间,三人间销售面临较大困难。(4)床位总数较少,老院中的常住老人占比偏高,使得业务拓展难以找到新的增长点。 17、政府提供扶持情况:政府协助承租人申请各项优惠政策,协助办理各种财政补贴的申请手续,并对收住的集中供养对象及时拨付相应的供养经费。集中供养对象实际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临终关怀费用由政府负责筹集支付。 18、机构建设:(1)政府投入建设和硬装等(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在项目投入的全部不动产及动产设施,权属归政府所有。 (2)承租人根据实际需要,负责投入老年护理设备、医疗设备、家具等软装配套设备及日常运营相关费用(含日常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软装及配套设备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承租人投入的全部动产设施,权属归政府所有。承租人在经营管理期内的所有投入都属于经营性投入,合作期满后如因承租人原因没有取得下一期继续运营资格,承租人投入的可移动设备归政府所有,但并不得向政府提出清算补偿。 19、争取荣誉:承租人应争创星级养老机构荣誉。 20、机构设施维保:由政府承担正常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动产(硬件设施设备等)的更新及不动产的大修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所需费用,并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维修及更新所需费用。承租人不承担项目的建设、装修、大修理等的折旧摊销,不计入运营成本。 21、承租人应提供的增值服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社区助餐、送餐服务、居家上门服务(助浴、助洁、代办代买、生活护理等)、中医理疗、康复服务。 | |||
| 其他说明 | 1、资产状态:空置 2、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 3、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4、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承租人,详见附件2:《报价须知》。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招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招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6、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将下述材料准备好后上传到系统里,并缴纳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承租方操作手册》): 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3)《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信息并盖章) (4)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或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5)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7、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 | |||
| 联系方式 | 出租方 | 交易机构 | ||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