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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临安镇幸福村陶瓷土矿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云南红河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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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

挂牌出让公告

红政采交告矿字(2025)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依法按程序对建水县****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一)出让人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场所:红河州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A区三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场所:网上交易平台(http:****)

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建水县****

开采矿种:陶瓷土矿

地理位置:建水县****

矿区面积:0.6km2,矿区范围由10个拐点坐标圈定,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拟设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编号

大地坐标

国家2000直角坐标

东经

北纬

X

Y

1

102°47′51.357″

23°41′29.703″

****.28

****.17

2

102°48′08.404″

23°41′40.564″

****.16

****.29

3

102°48′10.550″

23°41′38.022″

****.29

****.51

4

102°48′13.924″

23°41′40.518″

****.60

****.67

5

102°48′31.639″

23°41′20.721″

****.35

****.04

6

102°48′14.530″

23°41′09.820″

****.24

****.17

7

102°48′11.216″

23°41′08.556″

****.82

****.50

8

102°48′06.552″

23°41′14.065″

****.56

****.40

9

102°48′04.279″

23°41′16.161″

****.70

****.61

10

102°48′02.007″

23°41′17.650″

****.14

****.98

开采标高

1440米~1290米

面积

0.6平方千米

资源储量:资源量444.6万吨(控制资源量 164.9 万吨,推断资源量 279.7 万吨)

开采标高:1440米~1290米;

1.资源储量:《云南省建水县幸福村陶瓷土矿详查报告》已经专家评审,并出具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红晓金矿储评〔2022〕1号),本次报告将建水县幸福村陶瓷土矿详查区范围内陶瓷土矿通过工程控制能够连接对应的矿体划分为9个单矿体进行估算资源量。截至****,在详查区范围内,累计查明保有陶瓷土矿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444.6万吨(控制资源量 164.9 万吨,推断资源量 279.7 万吨),AlO平均含量15.06%,储量规模为中型。

2.勘查工作程度:本次报告主要针对建水县****

3.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区为空白区新设矿区,至目前为止,尚未开展开采工作。

根据矿区****

4.矿业权设置前期工作经费:本项目前期地质勘察工作投入费用为:地质勘察及报告编制费用312.81万元。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该采矿权尚未确定竞得人,待该采矿权成交确定竞得人后,要求竞得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要求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并送审备案,并按规定缴纳矿区生态修复等相关费用,依法履行矿山生态修复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

6.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该采矿权尚未确定竞得人,待该采矿权成交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及企业文化形象等各方面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三、采矿权出让方式、年限及起始价、增价幅度

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出让年限:10年;

出让面积:0.6km2;

起始价:19.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元整);

增价幅度:5.00万元/次或万元整数倍;

四、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且有效存续,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

(三)具备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或者初步设计概算投资额的35%(依据开发利用方案报告测算即不少于人民币:1347.00万元)

(四)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具有良好的信誉;

(六)未被“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名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竞买申请人或其下属子公司无因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被追责情况,不存在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五、相关费用说明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费用包括采矿权出让收益和矿业权设置前期工作经费。其中,采矿权出让收益以最终成交价为准(采矿权出让交易起始价为19.00万元),矿业权设置前期工作经费为312.81万元。

1.竞得人在成交公示期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到点击登录查看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及时缴纳成交价款。

2.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包含矿业权设置前期工作经费(详查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等费用),竞得人在成交公示期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建水县自然资源局,支付单位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红河分行建水县****

银行账号:********

3.竞得人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水务、林草、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电力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资料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如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出让方式及交易地点、时间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为网络竞价(参与电子交易活动前应办理数字证书CA,并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一)出让公告时间:****至****(红河州州庆放假除外)

(二)挂牌交易时间:****至****

(三)交易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七、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网上获取。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二)获取挂牌文件的起止时间:****至****。

(三)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至****15:30时;

2.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挂牌出让报名采用网络电子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线上填写“竞买申请书、承诺书”+企业法人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电子版上传)。

3.竞买人应在报名的起止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4.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承诺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6)矿区现场踏勘声明;

(7)保证金缴纳凭证(提供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确认到账凭证);

(8)竞买人开户行基本账户报名时点出具的银行资金证明;

(9)开采矿山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清单;

(10)信用中国(https:****) 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https:****)查询结果(以报名时间内查询结果为准);

(11)竞买申请人或其下属子公司无因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被追责情况,不存在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若存在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注:竞买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有效公章。竞买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须按“报名资料格式”要求提交,并逐一加盖单位有效公章(有模板的一定按照模板填写)。

(四)CA数字证书的办理

1. 凡有意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进行报名及网络竞价;

2. 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操作说明》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红河州蒙自市****

3. 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经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CA的用户,已办理云南CA数字证书的,无须重办;

4.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云南省电子化平台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五)竞买人资格审查确认

竞买人网络提交报名材料后,由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和出让人对竞买人资格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竞买资格审查时间:****15:30时止。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由点击登录查看和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参加网上竞价(竞价无效)。竞买人可于****15:30时后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一)竞买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

(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15:30。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线下缴纳

(四)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从开户行基本账户汇出。

(五)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

账 号:****601

注: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把交易保证金转到指定账户并带上转账凭证(回执单)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电话:****)进行确认到账。

注:由于竞买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到账确认,导致上传资料不合格,造成不能参加报名、报价(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保证金处置方式

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账户退还。

九、挂牌竞价

(一)报价方式:动态报价(包含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

(二)竞价时间分为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

(三)竞价地点:网上竞价。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CA)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http****”)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进行网上报价。

1.自由报价时间:****至****15:30时止(红河州州庆放假除外)。自由竞价期时间截止后自动进入限时竞价期。

2. 限时竞价时间:竞买人自由竞价时的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阶段的起始价,限时竞价阶段以每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并采用增价方式报价,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的,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由竞买人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限时竞价结束。

(四)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十、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本次采矿权出让范围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的差异,出让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时,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其开采风险和竞买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

(二)政策风险: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如因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应急等产业政策或其它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在办理采矿权许可证中可能遇到的政策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因素条件的风险:矿山建设、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及地面附着物使用和搬迁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存在未能协商解决的风险。

(四)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权设置地踏勘调查,(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真实了解存在的采矿相应风险情况。

(五)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

(六)该矿权已完成《地质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但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竞买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十一、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采矿权出让公告及出让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在****16:30前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和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提出异议。

对此次采矿权挂牌活动有异议的,可在挂牌结束后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送达点击登录查看和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十二、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一)公告发布的媒体: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s:****)、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http:****)同步发布。

(二)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我中心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违约责任、公共资源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 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2. 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3. 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竞得人信用信息,并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4.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①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②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③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竞得人逾期未缴纳应缴采矿权出让收益和相关费用、不接受本方案约定内容,视为自动放弃竞得结果,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四)项目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王锋

联系电话:****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州行政中心A区三楼

挂牌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钱磊 朱兴华

联系电话:****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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