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海口市****7-9号大同楼9、10铺面及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  |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标的简况  |  |||||
|   标的坐落  |    海口市龙华区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套内建筑面积(㎡)  |    挂牌价格(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   1  |    海口市****7-9号大同楼9、10铺面及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  |    56.17  |    87.73  |    27  |  |
|   标的情况  |    1、转让标的位于海口市****7-9号大同楼一层,该楼建成时间1989年,钢混结构,总层数8层,1层为商业,2-8层为住宅。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地处海口市大同路片区,东临小巷,南为海口市外贸局宿舍,西为福泉,北临大同一横路,周边人口密度高,基础设施完备,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2、资产详情见《房地产估价报告》,具体情况以现场查看实物情况为准。  |  ||||
|   特别告知  |    1、标的资产权属资料不全面或存在瑕疵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以下风险的前提下自行决策: ①由于历史原因,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等相关证件,也未能找到其他相关报建报批手续,存在土地性质不详、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无法过户的风险等情况。 ②转让标的系原建行新村储蓄所旧址,机构撤并后,资产划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华支行,于****入账。 2、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须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报名即接受现状,因标的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屋。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交易价格及交易服务费。 3、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详见评估报告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东来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转让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2509E 注册地:海口市**** 法定代表人:尹国建  |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中共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年第31期)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需缴纳27万元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付清房款的,视为违约,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产权人协助,本次转让的房产过户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增值税等其它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成交后,本次转让的房产过户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增值税等其它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房屋的清场由转让方负责。 5、标的物的查勘采取统一查勘的形式,查勘现场的意向方需先行登记,统一安排。逾期抵达的意向方视为放弃对标的物进行现场查勘的权利。 6、其他未尽事宜,按《房产交易合同》执行。  |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应在受让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开始进行标的资产现场管理权及实物资产占有权交接。  |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保证金(详见上表)必须在公告期内交纳到如下账户,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3、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口市****  |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17:00止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房产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  ||||
|   服务费  |    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  |  ||||
|   竞价安排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万宁市****  |    11月4日9:00  |    11月18日9:20  |    5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
|   咨询电话  |    标的(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 陈先生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   单位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 3、三亚市****  |  ||||
|   其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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