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
我局拟处置到期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现需有资质的专业资产回收公司对已报废的一批固定资产(14台及灯具一批)进行回收。有意向的公司可在公告时间内向我局报名,最终选定单位将根据资质、报价和信誉评价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
一、工作内容
对我局已报废的资产进行回收。
二、报名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处理明细资产所需各种资质等。
三、报名应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按附件填列并加盖公章);
5.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至****(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方式。
五、报名地址
海南省保亭县****
六、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郑朝晖,联系电话:****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含固定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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