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购置执法执勤公务用车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自****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注:(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
(2)供应商于文件发出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http:****;
(3)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镇坪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新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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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