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
重要提示: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指引》、《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发布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 标的名称 | 测试项目水利站二 | 标段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17:3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止 | ||
一、标的概况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坐落 | ||
| 标的类型 | |||
| 所在层数 | |||
| 租赁面积约(㎡) | |||
| 租赁期限(年) | |||
| 装修期限 | |||
| 标的状态 | 报废 |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价(元) | |||
| 其他事项说明 | 1.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一般为材料不齐全、缺损、无配件),交易中心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2.零值资产不作价,数量仅供参考,以现场交接数量为准,交割时须一并提清。 3.上述资产存放于金坛区 个单位内,大部分标的需受让方自行拆除,人工、运输成本较大,清单仅供参考,成交后按资产实际现状交接,不调整成交价格。 | ||
二、出租方概况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点击登录查看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处置信息并由点击登录查看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处置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处置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资产处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五)本次处置的资产现状与《资产清单》(包括不限于资产规格、型号、数量一致)。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单位承诺资产成交后,若因上述不一致导致资产交割纠纷的,由本单位承担并负责解决。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 出租行为批准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批准文件名称 | ||
三、承租方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承租相关要求 | 租金底价(元) | 10000.00 | |
| 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 (一)本次竞价标的竞买方需一次性付款。 (二)成交公告期内无异议的,竞买方必须在成交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逾期付款,将由竞买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每天按成交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三)竞价标的成交价为含增值税价。 (四)成交款缴纳账户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国有产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政务中心支行 账号:**** | ||
| 承租押金(元) | |||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金额(元) | 3000.00 | |
| 保证金交纳期限 | **** 17时30分前按系统提示缴纳,禁止以其他方式及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 ||
| 处置方式 | (一)竞买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交割履约保证金,待标的交割完毕后退还,其他竞买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1.受让方提交的资料与注册账户信息不一致的或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致使其未通过资格审查无法签约的; 2.成交后,受让方不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 3.以任何理由反悔,不按期办理标的交割手续的; 4.采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本次竞价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规则的行为。 (三)如由于受让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则受让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受让方存在违约情况超过5个工作日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标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再行竞价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原受让方补足差额。 | ||
| 标的交割 | (一)交割时间: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后,于****前将全部资产提取完毕。 (二)交割方式: (1)受让方提取标的时应向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提供:自然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执照复印件、《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割书》。 (2)如受让方对交割标的无异议,签署《资产交割书》。如受让方办理交割前发现交割标的的范围、数量、品种、品质等与公告标的不符,应及时提出异议并提供两者差异存在的有效书面证据。如经查实,异议成立,停止办理交割并按下述“争议处理”程序解决;如异议不成立,受让方拒绝办理标的交割的,视违约处理。 (3)标的交割后,受让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提取标的期间,应服从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管理安排,不得扰乱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不能有吵闹、辱骂、斗殴、吸烟、赌博等不文明行为;标的的拆解与搬迁必须服从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安排;搬迁结束后不得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及产生的垃圾。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及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4)该标的必须在上述规定标的物提取时间内搬运完毕,受让方如在上述规定期间内未按期搬运完毕,除非征得资产占有单位同意,否则每逾期1日须承担场地占用费500元,以此类推,直至搬清之日止。场地占用费从标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场地占用费超过保证金,则受让方还应另行支付。 (5)受让方负责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在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如发生安全、环境等事故的,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6)受让方不得损坏标的清单以外的其它资产、建(构)筑物及辅助、配套设施,不得破墙刨地,确需破墙才能搬运设备的,应征得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同意,并在标的搬迁后恢复原样。 (7)受让方标的提取过程中,如发生逾期提取、损坏非竞价范围内物品,破坏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的完整、安全等情形的,交易中心可依据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要求扣除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的损失大于保证金的,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三)争议处理: (1)交易公告未对交易标的数量、型号、品牌等信息作出描述,且申明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交割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要求退标及任何补偿。因交易标的为废旧资产,受让方不得以受让标的缺少铭牌、技术资料、整机缺件等为理由提出赔偿或退标。 (2)交易公告已对交易标的数量、型号、品牌等信息作出明确描述,交割时实物现状与公告标的清单不符,对于标的交割引起的争议处理须由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与受让方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协商一致并报管理部门同意后,交易中心按《已成交标的交割争议退付处理规范》办理。 (3)竞价成交后,如发现受让方不具备公告所示受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拆卸等资质要求),交易中心可依据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要求取消其受让资格,并要求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因交易双方原因致使标的不能按期进行交割的,过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 | ||
四、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 申请程序 | 现场展示 |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节假日除外) 2.地点: 3.联系方式: (联系后组织察看) | ||
| 报名时间 | **** 至 **** 17时30分 | |||
| 报名手续 | 1.竞买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交易平台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2.竞买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交易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 |||
| 交易方式 | ||||
| 竞价安排 | 注意事项 | 1.买受人参与项目时,应严格遵照资产处置公告的相关规定。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可对其服务进行评价并反馈交易中心。 2.买受人提取标的后,须将《实物资产交割书》上传至交易平台系统,交易中心收到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3.买受人对标的物有争议的,在争议处理期间,将暂停其竞价资格,并限制其参与交易中心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争议处理完毕后恢复其竞价资格。 | ||
|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增价幅度 | 100.00元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11:11到**** 11:12 | 延时竞价周期 | 60秒 | |
| 服务费 |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 | ||
| 技术支持 | **** | |||
| 客服电话 | **** | |||
| 出租方咨询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 | |||
| 单位地址 | 常州市**** | |||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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