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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食品级包装材料及其配套工程项目厂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一)道路:化机浆车间南道路长266m*宽7.07m、化机浆车间北道路长266m*宽9.15m、化机浆车间西道路长253m*宽7.62m、北围墙道路长276m*宽11m、蒸发车间东道路长236m*宽9.15m、水泵房西路长58.23m*宽4m;(二)路灯工程;(三)消防工程;(四)自来水工程;(五)雨污排水管道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项目编号:****
2.4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食品级包装材料及其配套工程项目厂区****
2.5建设地点:位于宁阳县八仙桥工业聚集区内。
2.6工期要求:6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施工做法补充说明(详见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9招标控制价:****.6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预中标项目),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须未被“信用山东”“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 年11月0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宁阳县八仙桥工业聚集区 | 地址 | 泰安市****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郭经理 | |
| 电话 | **** | 电话 | **** |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郭经理 联系电话:****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部门:宁阳县****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下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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