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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普通国省道公路(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招标

内蒙古通辽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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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普通国省道公路(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项目内容:交通运输工程

行政监督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普通国省道公路(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做好2026年度普通国省道公路(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内交集发〔2025〕8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普通国省道公路(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包含G111(通辽)等18条路段,具体详见2026年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储备项目明细表。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具体合同段划分如下: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设计服务期限

GLYHSJ

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及环保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预算文件编制工作、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具体路段范围详见集团2026年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储备项目明细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初审稿;根据项目审批程序,逐级审查后修改和完善,直至项目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要求的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default/logi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 ****)。

4.2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4.3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1月26日上午 9 时 30 分。

5.3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5.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5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5.6 逾期上传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7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7. 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呼和浩特市****

电 话:****

邮 编:01002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 系 人:刘文洋

电 话:****

邮 箱:****@163.com

9. 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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