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视频监控设备 | NTP | 海康威视 | DS-VEN11L-NTP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一、技术指标(一)NTP型号:DS-VEN11L-NTP;采购数量:1台;处理器:ARM处理器;同步精度:卫星同步精度纳秒级;NTP同步精度毫秒级;支持GPS、北斗、上级NTP校时(默认北斗);内存:128M;授时容量:500次/每秒(默认NTP1~2端口绑定,实现网口高可用);授时精度:≤1ms;授时频段:GPS:1575.42±1.023MHz,北斗:1561.098±2.046MHz;接口:2个NTP授时端口(RJ45):NTP1~NTP2,对外授时接口,位于机箱前部,支持网口绑定;1个GPS/BD天线接口:位于机箱后部;1个串口(RJ45):调试使用,位于机箱前部;1个NTP输入口(RJ45):上级NTP设备输入使用,位于机箱前部;1个管理口(RJ45):接入网络,进入校时软件管理页面;1个1PPS输出口:支持1路1PPS时间输出;电源电压:90-240V/55Hz±8Hz 10w;机箱:1U机架式或壁挂式;工作温度:-40℃--+85℃;工作湿度:5%--95%无凝结;机箱尺寸:191*260*36.5mm(设备);重量:≤1KG;软件功能:设备上电或重启后,系统自启校时服务;支持BD/GPS模式对待授时设备进行授时;支持对监控设备(DVR、NVR、网络摄像机)、服务器进行授时;支持双机心跳监测互备功能;支持上级NTP设备输入级联;可通过WEB管理对NTP时钟进行配置管理;支持NTP告警记录和日志信息查询导出。 (二)NTP天线型号:海康威视30mNTP天馈包;采购数量:1个;天线材质:介质陶瓷;天线罩材质:ABS;工作温度:-40℃~+80℃;相对湿度:Upto90%;防护等级:IP67;接口方式:入室侧BNC公头。 二、售后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品牌销售授权书;2.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本次项目所需的全部安装、调试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材料费用。供应商需负责产品的送货、安装、调试工作,直至验收合格为止。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上述相关费用。3.若供应商中标后,所提供的产品无法满足以上的技术规格、服务及验收要求,则供应商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经济损失。采购单位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且供应商的法律责任人应当无条件地按照法律规定对采购单位进行赔付。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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