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天水电信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段编号:****),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80000.00元人民币(含税)。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天水电信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 详见询比文件 | / | 甘肃天水 | ****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 | 甘肃天水 |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75471.70 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 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6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7 供应商提供安全保密承诺书,承诺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供应商的安全保密义务,承诺服务期间不泄露采购人各项业务信息数据、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采购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以承诺书为准)。
2.1.8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以承诺函为准)。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十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 MAC 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2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1)一、服务范围
|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 1 | 法律服务方需为采购人及其下属所有县区分公司在 2026 年日常生产经营全流程中涉及的各类一般性法律问题,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常年法律援助服务。服务范畴需全面覆盖采购人的生产运营、市场经营、内部管理、对外合作等各个环节的法律需求,保障采购人经营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规范、有序开展。 |
(2)三、服务保密责任
|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 1 | 法律服务方需对服务过程中接触的所有企业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 (一)商业秘密类:企业未公开的技术方案、经营策略、财务信息等具有商业价值且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二)法律事务类:企业涉及的未决诉讼 / 仲裁案件材料(如证据清单、诉讼策略)、内部合规调查记录、劳动争议细节、合同谈判中的核心诉求与底线等。(三)内部管理类:企业章程修订草案、员工个人信息(如劳动合同、绩效记录、敏感身份信息)、内部规章制度起草过程中的争议要点等。(四)其他敏感信息:企业委托服务过程中透露的战略规划、未公开的重大决策、与第三方合作的保密协议内容等。 |
(3)二、服务内容
|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 1 | (一)法律咨询服务 | 1.服务对象与问题范畴:对采购人所属各部门在业务活动中涉及市场拓展、产品研发、供应链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类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及时且具针对性的法律咨询意见。2.咨询意见提供方式:会议参与:深度参与采购人业务活动中法律问题的研讨会议,与采购人业务、法务、管理层等相关人员面对面交流,实时解答疑问,结合业务实际情况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多元沟通渠道:可通过口头交流、传真、信件等传统方式,以及电子邮件、企业即时通讯工具(如钉钉、企业微信、飞书等)、视频会议等线上方式进行解答,确保信息传递的便捷性与及时性,满足不同场景下的咨询需求。报告与意见书:对于复杂或重大的法律问题,先出具非正式专题报告,供采购人内部初步研讨、分析;若采购人有正式需求,将按照规范格式出具内容详尽、逻辑严谨的正式法律意见书,作为采购人决策的重要法律依据。 |
| 2 | (二)外部法律事务代理 | 1.律师函与法律意见书出具:受采购人委托,就涉及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行政机关等外部主体的法律事务,精准出具律师函,清晰阐述采购人立场、主张及法律依据,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或停止侵权等;并根据事务性质(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行政争议等)和采购人需求,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全面分析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为采购人后续行动(如协商、调解、诉讼等)提供坚实法律支撑。2.法律程序代理:诉讼代理:从案件立案准备(包括撰写起诉状、整理证据清单等)、证据收集与固定(指导采购人收集证据、进行证据保全等)、庭前准备(制定诉讼策略、模拟庭审等)、出庭应诉(代理采购人参加庭审,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到判决后执行等全流程代理,最大程度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仲裁代理:依据仲裁规则,代表采购人参与仲裁程序,包括提交仲裁申请、答辩、选定仲裁员、参与仲裁庭审等,推动纠纷高效、专业解决,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行政复议与听证代理: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协助采购人准备复议申请材料或听证陈述材料,阐述采购人观点与理由,代理采购人参加行政复议或听证程序,与行政机关沟通协商,争取合法权益。 |
| 3 | (三)合同相关法律支持 | 1.合同全生命周期服务:合同草拟与制定:根据采购人业务需求,协助草拟各类合同或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服务合同、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同、租赁合同等,确保合同条款全面、明确,涵盖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关键内容。合同审查与修改:对采购人已有的合同或协议进行严格法律审核,从主体资格、内容合法性、条款严谨性、文字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查,指出存在的法律风险(如条款模糊、权利义务失衡、违约责任不明确等),并提供具体修改意见,补充、完善合同条款,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合同谈判协助:应采购人要求,全程参与采购人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合同谈判工作,从法律视角为采购人分析谈判要点、潜在风险,制定谈判策略,协助采购人争取有利条件;在谈判过程中,对双方争议焦点提供法律分析,协助拟定谈判纪要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确保谈判成果的合法性与可执行性。 |
| 4 | (四)经营决策法律保障 | 应采购人邀请,参与采购人年度战略规划会议、重大投资决策会议、重大项目评审会议等重要工作会议,为采购人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建设性建议,助力采购人科学、合法决策,避免因决策失误导致法律纠纷或损失。 |
| 5 | (五)企业制度与章程法律协助 | 规章制度制定与修订:为采购人草拟、修订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提供全面法律意见,确保制度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如劳动法、公司法、会计法等),同时与采购人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相适配,具有可操作性,为企业规范化运营提供制度保障。 |
| 6 | (六)劳动法律事务处理 | 劳动合同管理:协助采购人处理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法律事宜,包括:劳动合同文本审核、劳动合同条款解释与说明、劳动合同履行指导、劳动争议处理。 |
| 7 | (七)法制教育与培训 | 1.专项培训活动:每年精心组织开展不少于 2 次的专项法制教育、培训活动,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 2 个工作小时。2.法律宣传与教育协助:协助采购人法律工作人员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如制作法律宣传手册、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以及法律教育相关工作。 |
| 8 | (八)经典案例服务 | 应采购人要求,广泛收集与采购人业务领域(如所属行业、业务类型等)相关的经典法律案例,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当地法院审结的典型案例等,为采购人在实际经营中处理类似法律问题提供参考借鉴,提升采购人法律风险预判与应对能力。 |
| 9 | (九)见证与公证协助 | 1.律师见证:为采购人特定的法律行为(如重大合同签署、股权转让、资产处置、遗嘱订立等)或法律文件(如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声明书等)办理律师见证,对相关行为或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在见证过程中,律师审查相关主体资格、意思表示真实性等,制作见证笔录,出具律师见证书,增强法律行为或文件的公信力。2.公证协助:应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准备公证所需材料(如身份证明、相关合同、产权证明等),与公证机构沟通协调,就公证事项(如合同公证、继承公证、财产公证等)的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提供咨询,协助采购人办理公证相关事务,确保公证程序的顺利进行,使公证文书具有法定证据效力和强制执行效力(如具有给付内容的债权文书公证)。 |
| 10 | (十)法律文件处理 | 受采购人委托,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示和要求,完成法律文件的签署工作(如授权委托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签署);并负责法律文件的及时、准确送达(采用邮寄、专人送达等方式,留存送达凭证),以及妥善接受对方送达的法律文件(做好文件的接收记录,注明接收时间、送达人等信息),对接收的法律文件进行分类、整理与管理,确保法律文件处理的规范性与可追溯性。 |
| 11 | (十一)合规与风险审查 | 1.经营事项审查:根据采购人经营的需要,对其开展的新项目、新业务(如跨界合作、新业态尝试等)以及日常经营中的有关事项(如广告宣传、商业合作等),从合法性、合规性角度进行全面审查,识别潜在法律风险(如行政违法风险、民事侵权风险、合同违约风险等),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详细阐述审查情况、风险点及应对建议,为采购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2.法律风险提示与改进建议:根据在办理采购人委托法律事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定期(如每季度)或不定期向采购人揭示日常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有关法律工作改进或提升的意见和建议,如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优化劳动用工流程等,帮助采购人完善法律管理体系,提升法律管理水平。 |
| 12 | (十二)专项及争议前咨询 | 1.专项法律服务前期咨询:为采购人计划开展的专项法律服务提供前期法律咨询,就专项服务涉及的法律框架、法律程序、法律风险等进行初步分析,为采购人是否开展专项服务以及如何开展提供初步法律意见。2.争议前咨询:在诉讼、仲裁等争议发生前,针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如对方违约迹象、侵权行为苗头等),提供一般性咨询服务,分析法律关系、预判法律后果,提前为采购人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如建议采购人采取协商、发函等方式解决纠纷,避免争议升级。 |
| 13 | (十三)基础性法律工作支撑 | 承担采购人部分事务性、基础性法律工作,如:法律文件的归档与管理、简单法律文书起草、法律信息收集与整理。通过承担这些工作,为采购人法务部门减轻工作负担,提高法律工作效率。 |
| 14 | (十四)其他法律事务服务 | 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服务内容外,还包括其他与采购人 2026 年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事务服务。供应商需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在 24 小时内与采购人沟通,了解需求详情后,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确保采购人各类法律需求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满足。 |
(4)四、服务响应承诺
|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 1 | (一)紧急事务优先处理响应机制: | 根据法律事务影响程度、紧急程度,划分不同级别,如一级为 “可能导致企业重大经济损失(超 500 万)或面临法律禁令”(如反垄断调查、重大合同违约诉讼);二级为 “影响企业核心业务开展”(如核心业务资质审查);三级为 “一般性合规问题、常见合同纠纷”(如员工合同纠纷、小额商业合同争议),不同级别对应不同响应时限(一级 2 小时内响应、二级 4 小时内、三级 8 小时内)。 |
| 2 | (二)日常事务响应机制: | 涵盖合同审查、法律咨询、合规审查等日常事务,明确各环节处理时限,如简单合同(3 页以内、常规条款)审查不超 2 个工作日,复杂合同(10 页以上、涉及特殊条款)不超 5 个工作日;一般性法律咨询(如劳动法规解读)当天回复,复杂咨询(如跨境并购法律问题)3 个工作日内回复;合规审查根据业务规模、复杂程度,7-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手册发放给企业对接人,确保双方对流程与时限达成共识。 |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08时00分00秒至****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14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电 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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