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亭镇湖头溪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福建同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金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南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城厢区****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6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预算书;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福建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起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www.chengxiang.gov.cn/zwgk/ggzypz/gcztb/)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9时30分,提交地点: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会议室302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当日公对公转账至业主指定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交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1)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类型、数量、条件及更换时所应承担赔偿义务等内容要求按照投标承诺函附表三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表和合同条款中人员更换赔偿义务规定执行。
2)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参照莆田市****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莆田市****
电话:**** 4440,传真:/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莆田市****
电话:****
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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