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就中心食堂大宗物资配送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主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项目概况:
1、中心食堂大宗物资配送,配送期限为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2、采购预算:33.6万元/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具有食品的生产或经营资质,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的,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相关产品经营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址: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标时间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09时30分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区(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八、开标时间:****09时30分整。
九、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评标室(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缴纳并到帐,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人银行帐户,建议提前一天办理)。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009458
开户行:温州银行鹿城双屿支行
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投标报名申请表(附件自行下载填写);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投标单位介绍信;
3)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如有);
4) 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生产或经营资质材料;
5)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上述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的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初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最终以评标审查的结果为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评标依据。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金城大厦2楼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联系人:张建雄
联系电话:****、****
传真: ****
****
附件信息:
投标报名申请表.doc (0.1 KB)
中心食堂大宗物资配送【招标文件】(发布稿).pdf (739.5 KB)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