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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人民北路16号地宫人防工程管理房三楼原“蕲艾艾灸馆”三年承租权(三次挂牌)

湖北十堰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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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人民北路16号地宫人防工程管理房三楼原“蕲艾艾灸馆”三年承租权(三次挂牌)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LG2025HB****-3 | 未关注 | 租赁底价 6.23 万元/年 交易品类 资产租赁 出租用途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结束日期 **** 保证金金额(元) 20000 ( 2 万元)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交易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女士 **** 出租方 点击登录查看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LG2025HB****-3 标的名称位于人民北路16号地宫人防工程管理房三楼原“蕲艾艾灸馆”三年承租权(三次挂牌) 租赁底价6.23万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截至日期****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所在地区湖北省 - 十堰市****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或是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人民银行征信记录良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记录良好,与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不存在法律纠纷,未纳入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黑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2.缴纳竞租保证金、租金、履约保证的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第三方代为交纳。

3.在同等条件下,原资产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交原《房屋租赁合同》及缴费凭证原件,如存在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费用尚未结清的,不予报名。

4.意向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取得成交确认书后再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被取消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的《房屋租赁合同》。

6.本次公开招租产生的交易费用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

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以现状交付。若标的中所涉及的资产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2.本次招租,若涉及房屋交付前腾空事宜,出租方将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房屋交付时间。

3.本项目不得转租,租金不含其他费用,租赁标的的安全、综合治理、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卫生保洁、水电、物业、水路、电路、灯具日常维护维修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承租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我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190.36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否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足额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2.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 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3.在承租方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汇入武汉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后,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在 5个工作日内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至“e产权”—— 【个人中心】——【我的账户】 ,交易保证作用终止。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4.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租赁合同》、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放弃租赁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金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 标的状态闲置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湖北嘉信达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69216元/年 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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