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2025年度 三违 行为即查即拆等工程(第二批)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违规种植整治,市****
2.4合同估算价:30万元
2.5工期: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至****(若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累计超过30万元时,不再承接新的工程),具体单项工程工期满足招标人要求。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及报名时间:****~****上午9:00~10:30,下午1:30~4:00。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点击登录查看(宜兴市****
4.3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携带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8、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证明(以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查询为准);9、投标保证金;10、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5年4月-2025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除上述第5、6、7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及复印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
4.4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叁仟元(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须打入以下账户,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接收单位:点击登录查看宜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宜兴新城支行
账 号:****79110
交纳形式:转账、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两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下午2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仍需携带原件(4.3中所有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对1-3名进行资格审查。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春节前付至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春节前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70%,第三年春节前付清(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决算审计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仍未完成的原则上不再支付工程款。
7、评标办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查询为准)。
8.3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 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 , 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 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 正在办理中 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至****,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宜兴市****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宜兴市****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
****
附件:评标细则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按开标现场抽签决定的投标人排序依次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按以下方法进行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抽签排序:
1、在确定投标人名单后,投标人进行抽签排序。
2、按照按时签到投标人的数量,向抽取箱内放入二倍及以上数量的号码球。以投标人报名先后的顺序,由投标人代表公开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仍将号码球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投标人代表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投标人抽取完毕。
3、按照号码值从大到小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确定前3名投标人进入后续开评程序(不足3名,全部进入)。
注:
1、如抽签确定的前3名号码值出现相同的情况,则由相同号码值的投标人代表进行第二轮抽取,从大到小排序。以此类推,直至确定相同号码值投标人的排序。
2、抽签程序结束后,抽取的号码记录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4、本办法由招标人和点击登录查看负责解释和补充。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