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黑龙江省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某单位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需求:物业管理服务,需配置总数不少于13人的服务,其中包含清雪服务、绿化养护服务、排污服务等内容。
4.预算金额:人民币72480.00元,服务管理费预算为80元/人/月。
5.服务期限:暂定1年,根据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超2年。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企业或外资控股(含港、澳、台)、合资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时间:****至****,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至16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哈尔滨市****)。
3.方式:投标人可携带材料到点击登录查看报名,也可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点击登录查看(****@guofa818.com)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携带,复印件胶装);
2.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胶装);
3.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携带,复印件胶装);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报名,原件携带,复印件胶装);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截图。
注:以上材料须清晰、完整,否则不予受理。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售价:2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时间:****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哈尔滨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现场考察:不组织。
4.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上发布。
5.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单位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宗先生、沈先生、许先生、张女士
电话:****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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