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西峰城区新能源充电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第二次)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其他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其他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2442.359576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本项目为西峰城区新能源充电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涉及庆阳市**** (1)24处停车场共计建设充电车位292个(其中:120kw直流充电车位250个,60kw直流充电车位1个,30kw直流充电车位5个。另外:彭原停车场为720kw充电堆3台,超级快充车位6个,快充车位30个)。 同时,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智慧运营管理系统,前端采用车位管理设备,后端搭建一套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构建成一套完整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并符合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GB/T 22239)具体条款要求。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1 | E******** | 2442.359576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西峰城区新能源充电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第二次)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52776C-****-000072-2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标段内容: 本项目为西峰城区新能源充电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涉及庆阳市**** (1)24处停车场共计建设充电车位292个(其中:120kw直流充电车位250个,60kw直流充电车位1个,30kw直流充电车位5个。另外:彭原停车场为720kw充电堆3台,超级快充车位6个,快充车位30个)。 同时,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智慧运营管理系统,前端采用车位管理设备,后端搭建一套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构建成一套完整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并符合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GB/T 22239)具体条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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