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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维保和消控室值班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消防设施维保和消控室值班技术服务项目公告)

河北石家庄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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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维保和消控室值班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 **** 采购经理 李倩倩-****
报名截止时间 **** 16:00 报价截止时间 **** 16:00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备注
/ 消防设施维保和消控室值班技术服务 / / 1 2025.12.1-**** 具体详见附件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一、投标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资质(营业执照、从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几年类似项目业绩(中标书或合同)、拟投入本项目责任人员相关证书、法人委托授权书等)、金坦公司合作方廉洁承诺书、详细的维护保养方案及维保记录样表、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报价及消防防设施检维修报价清单等相关文件组成一份PDF文件。 2、报价为含税、含踏勘费等一切有关本项目的报价。 3、拦标价:消防设施维保及消控室值班服务费共29万元(含税)。 二、付款条件: 维护服务费: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提供的服务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支付条款执行:每半年支付一次款项,每次支付合同对应金额的50%。即乙方需在每六个月的服务周期结束时,向甲方开具合同对应金额5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规发票后,两个月内通过银行网银或承兑汇票完成本次开票金额的全额支付。 消控室值班: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且正常完成值班等工作后,每季度初乙方开具上季度全额服务费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规发票后,两个月内通过银行网银或承兑汇票完成本次开票金额的全额支付。值班费用仅包括人员岗位值守工时费用,不含用餐、服装等费用。 检维修费:合同生效后,若发生消防检维修且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每6个月向甲方提供本周期内有效发生费用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费用明细见消防设施检维修记录),甲方两个月内将本次开票费用通过银行网银转账或承兑汇票一次性付清。

3.技术条款:一、维护保养工作目标和依据: 服务方对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功能检测,应使之性能达到原设计要求,并符合有关消防规范及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16-2013 B、《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1995年修订版) C、《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D、《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 E、《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 F、《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 G、《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DB 13/T 3035-2023 二、维护保养内容: 对金坦公司各消防系统、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检查、修复及消防系统其他非正常情况。 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每年清洁、除锈注润滑剂一次。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洗、标定;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二年清洗、标定一次。以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维护。 其他类型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对于使用周期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寿命的易损件、消防设备,以及经检查测试已不能正常使用的火灾探测器等产品设备应及时更换。 三、服务方基本要求和维护维修、检查的工作标准: 服务方应依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DB 13/T 3035-2023制定维护保养服务工作计划,明确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到场进行消防技术服务。根据此规程中 6 技术要求、检查内容和维护要求 及附录C表C.1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中相关要求,列明金坦公司维护保养范围内消防设施的名称、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维护保养工作按计划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本项目建筑消防设施维修、维护保养的人员,应指派专人负责,并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每次到场维保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作业前识别清楚安全风险,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佩戴齐全防护用品后方可作业。 维保期间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需要更换新的设备、配件和材料的,单次费用在200元以下的由服务方承担,在200元以上的费用由我方承担,服务方技术人员负责免费更换。 我方需要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或新增消防设施时,可向服务方征求维修或改造方案,经我方同意后由服务方实施,所需设备、材料、配件、人工等维修费用根据服务合同中《消防设备设施维修报价清单》计算。报价清单中未列明的其他各项消防维修费用,服务方应在检维修前报经我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服务方应每年对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一次消防业务培训。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维保方应立即安排人员维修,维修期间,应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应进行相应功能实验并经单位消防部门负责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计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时,应按计划进行相应检查与维护并如实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 四、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监控系统检查测试标准 1、报警控制器外观完好、功能状态显示正常,产品清洁维护,每月一次。 2、可燃/有毒报警探测器警报功能测试,外观及报警功能正常,每季一次。 3、对控制器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每季度一次。 五、其他消防系统及附属设备 按照规定的使用年限、易损程度和行业标准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汇报,并按要求检修、更换到位。 六、消控室值班要求 1、安排的值班人员需持有有效的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能熟练操作我公司火灾联动等消防设备,能胜任消防值班、巡检等工作,具备突发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2、安排的值班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不良嗜好,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沟通能力良好,服务意识强,能耐心、礼貌地与同事及访客交流。能适应轮班制工作(如:三班倒或两班倒),吃苦耐劳。因岗位涉及门禁管理,故要求均为男性,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3、到岗的值班人员配合我公司现有值班人员,共同担任消控室值班和门禁管理工作。工作时间坚持在岗值守,发生火灾报警和异常情况立即处置并上报。 4、到岗的值班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公司相关管理要求,不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的,双方协商对人员进行更换,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到岗。人员发生违反管理要求的,甲方有权乙方进行处罚。 5、安排的值班人员因不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等原因导致对我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服务单位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文件应急(2019) 88号文件中规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要求,并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截图。并具备类似项目业绩。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维保维修人员资格要求:维保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三级/高级技能)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维保人员需具备(四级/中级技能)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维修人员需具有一年以上消防设施维修工作经验。 5、值班人员资格要求:值班岗位配备倒班人员,担任消控室和门禁管理 24 小时值守,每班一人,均需具备(四级/中级技能)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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