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启东市****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启东市**** | ||||||||
| 标段编号 | ****002001 | 标段名称 | 启东市**** |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 公告信息 | 启东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约1650万元。 2.1.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绿化养护等级为二级养护,养护期为二年。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所示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安全设施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等内容。其中交通信号灯系统及监控系统仅计算基础、预埋管道及手孔井;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3.3.2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3.3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启东市**** 联系方式 :****。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江苏天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宏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希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万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雅威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广益达劳务有限公司、南通全域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南润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泰州市广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已被列入江苏锦汇集团不良信誉库,不得参与江苏锦汇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任何项目投标。 (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 (7)根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要求,****起,江苏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南通市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等操作,具体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通知公告/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负 责 人: 招标代理人: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负 责 人: 2025年 11月0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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